一、项目名称:2026****水库生物操纵净水项目(第二次)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中标价:人民币叁万陆仟玖佰元整(¥36900元)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标的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服务要求 | 备注 |
| 鳙鱼苗 | 0.25-0.5公斤/尾 | 2500公斤 | 2026年4月10日****水库指定区域投放完毕,投放存活率100%,质保期7个自然日 | 总成交金额包含鱼苗采购、运输、投放、税费、质保等全部相关费用,****政府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 |
| 鲢鱼苗 | 0.25-0.5公斤/尾 | 500公斤 |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庐城镇**北路99号****,联系电话:0551-****2439,联系人:郭工。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 (成交) 通知书领取事宜
本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将在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发放,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合同签订要求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记入政府采购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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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