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宣传及微视频拍摄等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内容: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成交下浮率 | 评审总得分 |
| **** | **市**区粤海街道**湾科技生态园9栋B座8层16-17室 | 292500.00 | 35.00% | 98.67 |
采购包1(****对外宣传及微视频拍摄等服务项目):
服务类
| 品目号 | 采购 标的 | 服务 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 时间 | 数量 | 服务 标准 | 成交金额(元) | 成交下浮率 |
| 1-1 | ****对外宣传及微视频拍摄等服务 | ****对外宣传及微视频拍摄等服务 | 在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后,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提请采购人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作为结款依据。 | 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项 | 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将工作情况交付采购人审定,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 292500.00 | 35.00% |
| 采购人代表: | 许友泽 |
| 评审专家: | 李一丹、陈明华 |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以合同金额为计算基数,5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00%,经上述计算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计取。
(2****银行账户信息:开户名:****;开户银行:****营业部;账号:351********0141002762。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4500元。
3、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在资格性审查阶段,****小组评议,**影驰****公司、****报社均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保证金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出的证明材料,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三、“10.1.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提交磋商保证金。……”及第五章附件4 磋商保证金凭证中“1、在此项下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材料应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打印件)及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材料。”的规定,上述两家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余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在符合性审查阶段,****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名称:****
地址:**省**市**区前横路79号-1
联系方式:刘警官0591-****6022
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
联系方式:0591-****7532
项目联系人:赖航、于小燕、蔡月琴、贺文敬
电话:0591-****7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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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