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丙烯酰胺类物资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对聚丙烯酰胺类物资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告、开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现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聚丙烯酰胺类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公告日期:2026年2月27日
三、招标范围:
| 包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型号 | 技术标准 |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公斤) | 数量 |
| J10 | 230********0777 | 聚丙烯酰胺 | 固含量≥88%,分子量≥1200万 | 合格品 非离子 | GB/T17514-2017 | 9.4 | 约****000公斤 |
| 230********0537 | 聚丙烯酰胺 | 固含量≥90%,分子量≥1600万,阳离子度20-30% | 阳离子 | GB/T 31246-2014 | 13 | ||
| 230********0776 | 聚丙烯酰胺 | 固含量≥90%,分子量≥1300万 | 一等品 阴离子 | GB/T17514-2017 | 9.5 | ||
| 230********0598 | 聚丙烯酰胺 | 固含量≥90.0%,分子量≥1200万,阳离子度40-45% | 阳离子 | GB/T 31246-2014 | 15 | ||
| 230********0599 | 聚丙烯酰胺 | 固含量≥88.0%,分子量≥1000万,阳离子度40-45% | 阳离子 | GB/T 31246-2014 | 12 | ||
| 230********0611 | 聚丙烯酰胺 | 固含量≥88%,分子量≥700万 | 合格品 阴离子 | GB/T17514-2017 | 7 | ||
| 230********0612 | 聚丙烯酰胺 | 固含量≥88%,分子量≥1300万 | 合格品 阴离子 | GB/T17514-2017 | 10.5 | ||
| 230********0678 | 聚丙烯酰胺 | 固含量≥90%,分子量≥1900万 | 一等品 阴离子 | GB/T17514-2017 | 11 | ||
| 230********0538 | 聚丙烯酰胺 | 固含量≥90%,分子量≥1800万 | 一等品 阴离子 | GB/T17514-2017 | 12.6 | ||
| 230********0710 | 聚丙烯酰胺 | 固含量≥90%,分子量≥1800万,阳离子度50-55% | 阳离子 | GB/T 31246-2014 | 13.75 | ||
| 230********0768 | 聚丙烯酰胺 | 固含量≥90%,分子量≥900万,离子度70%-75% | 阳离子 | GB/T 31246-2014 | 13 | ||
| 230********0774 | 聚丙烯酰胺 | 固含量≥88%,分子量≥900万,阳离子度70-75% | 阳离子 | GB/T 31246-2014 | 16.75 | ||
| 230********0775 | 聚丙烯酰胺 | 固含量≥30%,分子量≥800万,阳离子度20-30% | 乳液型 阳离子 | GB/T 31246-2014 | 13.5 |
评标日期:2026年3月20日
评标地点:****东楼三楼305室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结果:
| 包号 | 名称 | 排名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优惠下浮比率) | 综合得分 |
| J10 | 聚丙烯酰胺类物资 | 1 | **** | 42.5% | 91.71 |
| 2 | ******公司 | 20% | 79.13 |
五、公示发布媒介及公示期
本公示于2026年3月23日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公示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七、对本公示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大道47号(体育路与**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及电话:丁先生 159****1534
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大道47号
联系人:李建红、赵**
联系电话:0375-****573、0375-****570
邮 箱:****@hnzpzb.cn
财务电话:0375-****620
平台技术电话:152****0901 159****0605
八、监督单位
招标人监督部门:0375-****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