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涝站更新改造项目跟踪审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排涝站更新改造项目跟踪审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文体城二区17幢301、302、303、304室
中标(成交)金额:4.3‰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排涝站更新改造项目跟踪审计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排涝站更新改造项目,主要建****排涝站进行更新改造,对泵站内水泵机组、自****泵站运行的其他设备进行更新,对排涝站内的泵房、配电间、生活用房等其他配套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排涝站的规模提升至55.296万吨/天(6.4立方米/秒)。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171.21万元,服务内容包括工程审计服务(含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工程量变更签证审核、结算审计等服务)。 服务时间:施工工期+竣工结算审核工期(每月施工单位报进度后7日历天内完成工程进度款审核,并出具核定报告书;已完成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提交后90日历天内完成结算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书。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采购人联系电话:0561-****610;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99****747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淮****工业园淮海西路25号科创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561-****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孟山中路金悦华庭1幢B座2002室
项目联系人:沈浩江
电话:199****7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