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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城市照明设施专项设备集中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2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发布招标文件时附件设计图纸漏传,现予以补传设计图纸。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24日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区果城路13号二号楼6****办公室;联系电话:0817-****353。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标书代写
名称:****
地址:**市**区涪江路19号院内
联系方式:186****1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中路一段**青年城一区14层6号
联系方式:135****375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135****3759
****
2026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