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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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活动执行项目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第二十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活动执行项目
品目编号:****001品目名称:品目一:第二十届**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开幕式、2026 年文体旅融合发展洽谈会、2026 年演艺经济发展洽谈会执行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市**区科学大道101号2024房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我司属于该项目品目一的合法中标供应商,但该项目主体施工工作已被其他单位取代,致使我司履约不能,采购人该情形属于擅自变更、中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结果的行为,****政府采购法的法律法条;
事实依据:我司于2026年3月26****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第二十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活动执行项目,品目一:第二十届**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开幕式、2026 年文体旅融合发展洽谈会、2026 年演艺经济发展洽谈会执行的不见面开标,我司于2026年3月26日下午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称我司为该项目品目一的中标单位,我司并与其代理机构约定了3月27日下午2点抵达采购人单位进行签订采购合同事项的沟通,到达现场时,采购人按采购文件要求约定,称我司2日内需提供采购文件所约定的商务条款全部佐证材料,便与我司签订采购合同事宜。我司项目负责人回复采购人称,将即刻起开始筹备方案及响应商务条款的佐证材料,同时我司便询****旅游局的邱局长“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开幕式的舞台是****广场的哪个位置进行搭建(我司的开幕式舞台设计方案中需明确场地的具体位置及尺寸方能给到最成熟的方案供选)”而邱局长回应称其不知道具体的位置。而在与采购人进行沟通的同时,我司另外一名项目执行人员也抵达了本项目主体实施地点“****广场”及“多彩律动大草坪”到达现场时我们发****广场的主体舞台、以及“多彩律动大草坪体验区的展陈及业态呈现”都已有其他供应商正在进行着相当程度的实施布展阶段了。我司项目负责人当场便询问了采购单位“****旅游局”的邱局长,称现场正在实施布展的内容正是我司所中标品目一的主体策划及实施内容,同时并质问是哪位擅自安排的第三方进行的施工,而邱局长给出的回应仍是不知道。 事后我司该项目负责人员也抵达了本项目的主体实施地点“****广场”及“多彩律动大草坪”再次印证了本项目开幕式舞台及多彩律动大草坪的展陈内容的施工布展都已经由第三方单位正在进行着相当程度的施工了。(附件2) 同时我司于3月28日在筹备开幕式设计实施方案的阶段,为了能从互联网平台获取到往届该项目的开幕式素材资料,却无意中在自媒体平台看到有相关博主于3月27日傍晚发布了关于本届开幕式的舞台彩排现场,而该彩排的现场正是我们3月27日踏勘“****广场”由第三方单位所实施的舞台。(附件3) 请问该项目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本项目在未经我司同意下,是哪位擅自将本项目的主体施工权转交给了其他供应商负责实施的导致我司中标后却无法履行合同。而即便如此采购人却仍在安排我司做无效的方案准备,那么我司所投入的时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的成本,最终将由谁来承担 在本项目的采购标的内容都已经交由第三方单位,处于进场施工的状态下,采购人仍故弄玄虚,让我司限定2日内向其提交设计方案等佐证材料,方能与我司签订采购合同的说法,搞虚假流程,掩盖违规转包的事实。请问采购人此行为又出于什么样的意图 综上所述,采购人以上暗箱操作的既定事实,即擅自变更、****政府采购合同、采购结果的行为,致使我司履约不能,****政府采购应当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政府采购秩序,损害了我司的合法权益,我司要求该项目的相关涉事人员及单位给我司一个合理的答复。
法律依据:一、《****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该条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1. 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 2. 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3. 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4.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5.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 6. 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该条第(四)项指出,采购人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
请求:1、责令采购人立即叫停第三方现有全部违规施工、暂停现场一切非中标方作业,封存已施工工程量、影像资料,固定违法事实,并立即与我司签订采购合同; 2、对于已由第三方实施施工的内容,全额赔偿我司中标利润损失+投标成本; 3、依法追责该项目代理机构、采购人、及相关供应商,对涉事机构及违法违规人员依法追责,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详见附件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六、相关附件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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