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本招标项目于2026年3月24日发布的招标公告,现就本项目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1: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4.2评标标准 技术项评分 5.场地配置1” 内容修改为:“投标人的冷冻库面积:50平方米≤冷冻库面积<100平方米的得1分;冷冻库面积≥100平方米的得2分。满分2分。
注:(1)为自有场地的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有效的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②冷冻库实景全景彩照。未提供或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2)非自有场地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有效的尚在履行期的租赁合同复印件;②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③至少三个月的租金转账凭证或正规发票复印件【即2025年12月1日(含2025年12月1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含本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④冷冻库实景全景彩照。未提供或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
更正事项2: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 5.是否邀请中标人参与验收”修改为:“是否邀请中标人参与验收:是”。
更正事项3: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迟至2026年4月16日8:30:00,其它时间均作相应顺延。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3月31日
二、其他补充事宜
1、原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以上条款的,均做相应的修改。
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国**光交易平台(https://lyygjyfw.****.cn/),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标书代写
3、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更正公告(一)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格式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一)内容为准。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址:**省**县**镇竹岭村竹下路200号
邮编:364200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97-****557
代理机构:****
地址: **省******集团总部大楼712
邮编: 364200
联系人:李丽琴
联系电话:0597-****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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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