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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联系人:曾老师 |
| E-mail:无 | 联系电话:020-****7415 |
| 传真:无 | 联系手机:无 |
| 邮编:无 | 平台联系电话(异议):020-****9972;****@qq.com |
| 项目名称: ********学院国际交流项目 | 竞价编号:**** |
| 采购类型:服务类 | 开始时间:2026-03-27 10:31:56 |
| 项目预算(元):91,600.00 | 结束时间:2026-03-31 12:00:00 |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成交供应商服务期间须提供7×24小时紧急联络人,针对行程安排、车辆调度、住宿协调等各类问题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的售后支持。在新加坡当地应设立应急服务网络,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协调处理。若未按承诺标准提供服务(如车辆车龄、酒店标准等),需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约定赔偿。 | |
| 其他要求:1.报价方式:折扣报价(所报折扣应大于0%,小于等于100%)。 (1)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范围包括“十、因公出访费用明细”中明确的住宿费、餐费、公杂费及其他费用(保险费、翻译服务费及其他服务费等)标准单价; (2)“十、因公出访费用明细”中的出国来回机票费不在折扣报价范围内,成交供应商须代购代付费用,学校按实际机票价格支付费用给成交供应商。 (3)以下“成交折扣报价”是指报价人在竞价平台所报的唯一的折扣报价值,报价人应充分理解折扣报价定义和采购价的计算方式。 实际结算总费用为:实际结算总费用=实际机票费(含出国来回机票费及国外城市间机票交通费)+各实际费用(住宿费、餐费、公杂费)标准单价*人数*数量*成交折扣值+其他费用标准单价*1项*成交折扣值。 2.服务期: 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因素或签证等因素影响出访进度,顺延时间双方协商解决。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本次因公出国(境)业务取消的,则项目自动取消,学校不负任何责任,不支付任何费用。 3.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合同以及双方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等文件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及成果进行验收并支付服务费用。 4.为保证服务质量及售后服务,报价人须在满足所有资格条件及采购需求条件的前提下,按要求进行报价。采购公告中需要的佐证材料以PDF电子格式文件作为附件提交,不按公告要求提交材料的,可视为无效报价。 |
| 1 | ****学院国际交流项目 | 详见附件需求书 | 详见附件需求书 | 否 | 1.00 | 项 | ||
| 规格配置:详见附件需求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