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新加坡淡马锡理工学院国际交流项目(2次竞价)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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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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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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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国际交流项目(2次竞价)
竞价结果公告(****)
开始时间:2026-03-31 15:22:55 截止时间:2026-04-03 15:22:55
成交单位:****
成交价: 87.500%
说明:各有关当事人对竞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竞价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内通过规定途径提起异议,逾期将视为无异议,不予受理。
采购单位:****
联系人:曾老师
E-mail:无
联系电话:020-****7415
传真:无
联系手机:无
邮编:无
平台联系电话(异议):020-****9972;****@qq.com
项目名称:
********学院国际交流项目(2次竞价)
竞价编号:****
采购类型:服务类
开始时间:2026-03-31 15:22:55
项目预算(元):91,600.00
结束时间:2026-04-03 15:22:55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成交供应商服务期间须提供7×24小时紧急联络人,针对行程安排、车辆调度、住宿协调等各类问题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的售后支持。在新加坡当地应设立应急服务网络,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协调处理。若未按承诺标准提供服务(如车辆车龄、酒店标准等),需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约定赔偿。
其他要求:1.报价方式:折扣报价(所报折扣应大于0%,小于等于100%)。 (1)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范围包括“十、因公出访费用明细”中明确的住宿费、餐费、公杂费及其他费用(保险费、翻译服务费及其他服务费等)标准单价; (2)“十、因公出访费用明细”中的出国来回机票费不在折扣报价范围内,成交供应商须代购代付费用,学校按实际机票价格支付费用给成交供应商。 (3)以下“成交折扣报价”是指报价人在竞价平台所报的唯一的折扣报价值,报价人应充分理解折扣报价定义和采购价的计算方式。 实际结算总费用为:实际结算总费用=实际机票费(含出国来回机票费及国外城市间机票交通费)+各实际费用(住宿费、餐费、公杂费)标准单价*人数*数量*成交折扣值+其他费用标准单价*1项*成交折扣值。 2.服务期: 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因素或签证等因素影响出访进度,顺延时间双方协商解决。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本次因公出国(境)业务取消的,则项目自动取消,学校不负任何责任,不支付任何费用。 3.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合同以及双方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等文件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及成果进行验收并支付服务费用。 4.为保证服务质量及售后服务,报价人须在满足所有资格条件及采购需求条件的前提下,按要求进行报价。采购公告中需要的佐证材料以PDF电子格式文件作为附件提交,不按公告要求提交材料的,可视为无效报价。
响应情况
资格及商务响应情况 项目 竞价要求 响应情况 报价情况 标的名称 生产厂商/品牌、型号规格 数量 响应情况 单价(元/%) 技术响应 标的名称 技术要求 响应情况
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和分支机构的****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小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前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查询到的视为未被列入上述名单)。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酒店服务、代订飞机票服务、会务服务、技术服务等经营范围。需要提供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2)具备与新加坡高校开展国际**与交流活动的经验,确保服务项目正常进行,保障出访调研工作高效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①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与新加坡高校开展的国际交流**项目业绩。 ② 须提供期间过往**的经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书或校方出具的正式**证明文件扫描件;对应活动举办的真实证明材料(如现场照片、新闻报道、校方往来邮件截图等);能体现**内容与成果的案例介绍等补充材料(如有)。所有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视为不满足招标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我司满足资格条件并已提供相应附件材料: 1、我司是是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已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我司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我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酒店服务、代订飞机票服务、会务服务、技术服务等经营范围。需要提供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2)具备与新加坡高校开展国际**与交流活动的经验,确保服务项目正常进行,保障出访调研工作高效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①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与新加坡高校开展的国际交流**项目业绩。 ② 须提供期间过往**的经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书或校方出具的正式**证明文件扫描件;对应活动举办的真实证明材料(如现场照片、新闻报道、校方往来邮件截图等);能体现**内容与成果的案例介绍等补充材料(如有)。所有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视为不满足招标要求。 4、我司为非联合体报价。
付款方式 采购人在收到发票且确认中标人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况,验收合格后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完,办理项目费用的支付手续如遇寒暑假,时间相应顺延。 说明: ① 费用计算按照国家因公出访标准严格执行,出具发票等材料进行报销。 ② 本项目总实际支出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91600元,以项目(出访活动)实际情况据实结算费用,合同履行期内总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我司我完全接受采购人的付款方式: 采购人在收到发票且确认中标人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况,验收合格后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完,办理项目费用的支付手续如遇寒暑假,时间相应顺延。 说明: ① 费用计算按照国家因公出访标准严格执行,出具发票等材料进行报销。 ② 本项目总实际支出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91600元,以项目(出访活动)实际情况据实结算费用,合同履行期内总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交付时间 公务活动行程开始前10个工****酒店订单,其余服务时间按照竞价需求书要求进行。 我司承诺:公务活动行程开始前10个工****酒店订单,其余服务时间按照竞价需求书要求进行。
履约保证金: 无需履约保证金 无需履约保证金
交付地址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 成交供应商服务期间须提供7×24小时紧急联络人,针对行程安排、车辆调度、住宿协调等各类问题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的售后支持。在新加坡当地应设立应急服务网络,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协调处理。若未按承诺标准提供服务(如车辆车龄、酒店标准等),需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约定赔偿。 我司承诺:服务期间须提供7×24小时紧急联络人,针对行程安排、车辆调度、住宿协调等各类问题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的售后支持。在新加坡当地应设立应急服务网络,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协调处理。若未按承诺标准提供服务(如车辆车龄、酒店标准等),需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约定赔偿。
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折扣报价(所报折扣应大于0%,小于等于100%)。 (1)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范围包括“十、因公出访费用明细”中明确的住宿费、餐费、公杂费及其他费用(保险费、翻译服务费及其他服务费等)标准单价; (2)“十、因公出访费用明细”中的出国来回机票费不在折扣报价范围内,成交供应商须代购代付费用,学校按实际机票价格支付费用给成交供应商。 (3)以下“成交折扣报价”是指报价人在竞价平台所报的唯一的折扣报价值,报价人应充分理解折扣报价定义和采购价的计算方式。 实际结算总费用为:实际结算总费用=实际机票费(含出国来回机票费及国外城市间机票交通费)+各实际费用(住宿费、餐费、公杂费)标准单价*人数*数量*成交折扣值+其他费用标准单价*1项*成交折扣值。 2.服务期: 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因素或签证等因素影响出访进度,顺延时间双方协商解决。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本次因公出国(境)业务取消的,则项目自动取消,学校不负任何责任,不支付任何费用。 3.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合同以及双方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等文件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及成果进行验收并支付服务费用。 4.为保证服务质量及售后服务,报价人须在满足所有资格条件及采购需求条件的前提下,按要求进行报价。采购公告中需要的佐证材料以PDF电子格式文件作为附件提交,不按公告要求提交材料的,可视为无效报价。 我司完全遵守以下要求: 1.报价方式:折扣报价(所报折扣应大于0%,小于等于100%)。 (1)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范围包括“十、因公出访费用明细”中明确的住宿费、餐费、公杂费及其他费用(保险费、翻译服务费及其他服务费等)标准单价; (2)“十、因公出访费用明细”中的出国来回机票费不在折扣报价范围内,成交供应商须代购代付费用,学校按实际机票价格支付费用给成交供应商。 (3)以下“成交折扣报价”是指报价人在竞价平台所报的唯一的折扣报价值,报价人应充分理解折扣报价定义和采购价的计算方式。 实际结算总费用为:实际结算总费用=实际机票费(含出国来回机票费及国外城市间机票交通费)+各实际费用(住宿费、餐费、公杂费)标准单价*人数*数量*成交折扣值+其他费用 amp;amp;amp;amp;amp;lt;保险费、翻译服务费、服务费等 amp;amp;amp;amp;amp;gt;标准单价*1项*成交折扣值。 2.服务期: 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因素或签证等因素影响出访进度,顺延时间双方协商解决。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本次因公出国(境)业务取消的,则项目自动取消,学校不负任何责任,不支付任何费用。 3.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合同以及双方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等文件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及成果进行验收并支付服务费用。 4.为保证服务质量及售后服务,报价人须在满足所有资格条件及采购需求条件的前提下,按要求进行报价。采购公告中需要的佐证材料以PDF电子格式文件作为附件提交,不按公告要求提交材料的,可视为无效报价。
****学院国际交流项目 详见附件需求书、详见附件需求书 1.00 /、 / 87.500%
总报价 87.500 %
****学院国际交流项目 详见附件需求书 我司完全响应服务项目要求: 住宿及餐饮:5人的住宿、餐食根据《关于印发 amp;amp;amp;amp;amp;lt;****事业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amp;amp;amp;amp;amp;gt;的通知》(粤财行【2014】32号)、《****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粤财行(2014)67号)、《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行【2018】17号)中的三公经费支出标准严格执行。 专车:根据实际人数配备相应承载量的车1辆(运营5年以内车辆),负责在新加坡全部行程的交通,具体安排详见行程表。 机票:中国**至新加坡往返经济舱机票5张,并按照国家相应职级规定的舱位等级购买机票(费用允许情况下)。 领队与翻译同一人:新加坡行程涉及须有领队兼翻译人员1人随行,熟悉新加坡当地情况及服务内容等。如遇超时加班情况,购买人按照超时费用支付。 行程安排:一次性完成因公赴新加坡团组差旅服务。具体行程安排详见附件。 保险:高端航空意外险,航空意外医疗保额15万起,航空意外身故保额不低于1500万;保障客运火车、客运汽车、客运轮船意外伤害身故,以及公共交通意外医疗费用等。 五、服务要求 (按照2026年4月赴新加坡5人团组出行计算) 1.机票标准:优先直飞航司。机票非必要不得安排红眼航班(深夜至凌晨时段运行,并于翌日清晨至早上抵达目的地,飞航时间少于8小时的客运航班)。所有机票均需包含餐食(无餐食航班除外)、行李托运额度(至少一件23KG)。转机航班仅限选择行李直达航班。 2.住宿标准:****酒店以上(含四星),房间配有空调、网络、热水、独立卫浴、包含早餐等。费用需满足《关于印发 amp;amp;amp;amp;amp;lt;****事业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amp;amp;amp;amp;amp;gt;的通知》(粤财行【2014】32号)、《****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粤财行(2014)67号)、《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行【2018】17号)中的三公经费支出标准关于住宿费的要求。 3.用餐标准:****餐厅,每日用餐人均费用需满足《关于印发 amp;amp;amp;amp;amp;lt;****事业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amp;amp;amp;amp;amp;gt;的通知》(粤财行【2014】32号)、《****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粤财行(2014)67号)、《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行【2018】17号)中的三公经费支出标准关于伙食费的要求。 4.领队兼翻译标准:成交供应商须安排熟悉新加坡当地情况的全程领队兼翻译(不含公务翻译),自入境至离境全程无缝对接。领队应具备较强沟通交流和应急协调能力,如遇超时加班情况,相关费用在团组归国后与成交供应商统一结算。 5.专车要求:行程用车为7座以上的商务车辆,车龄在5年以内,车况良好。车上需按团组人数备齐雨伞、矿泉水、手机充电、出访国适用的电源转换插头等用品。 6. 活动安排要求:根据团组出访日程,对接****学院和****学院的交流活动安排,投标时请提供书面承诺函和工作方案。 八、商务要求 1.付款结算方式: 采购人在收到发票且确认中标人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况,验收合格后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完,办理项目费用的支付手续如遇寒暑假,时间相应顺延。 说明: ① 费用计算按照国家因公出访标准严格执行,出具发票等材料进行报销。 ② 本项目总实际支出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91600元,以项目(出访活动)实际情况据实结算费用,合同履行期内总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③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等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款项。 2.交付时间:公务活动行程开始前10个工****酒店订单,其余服务时间按照竞价需求书要求进行。 3.交付地点:****。 4.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服务期间须提供7×24小时紧急联络人,针对行程安排、车辆调度、住宿协调等各类问题提供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的售后支持。在新加坡当地应设立应急服务网络,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协调处理。若未按承诺标准提供服务(如车辆车龄、酒店标准等),需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约定赔偿。 九、其他要求 1.报价方式:折扣报价(所报折扣应大于0%,小于等于100%)。 (1)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范围包括“十、因公出访费用明细”中明确的住宿费、餐费、公杂费及其他费用(保险费、翻译服务费及其他服务费等)标准单价; (2)“十、因公出访费用明细”中的出国来回机票费不在折扣报价范围内,成交供应商须代购代付费用,学校按实际机票价格支付费用给成交供应商。 (3)以下“成交折扣报价”是指报价人在竞价平台所报的唯一的折扣报价值,报价人应充分理解折扣报价定义和采购价的计算方式。 实际结算总费用为:实际结算总费用=实际机票费(含出国来回机票费及国外城市间机票交通费)+各实际费用(住宿费、餐费、公杂费)标准单价*人数*数量*成交折扣值+其他费用 amp;amp;amp;amp;amp;lt;保险费、翻译服务费、服务费等 amp;amp;amp;amp;amp;gt;标准单价*1项*成交折扣值。 2.服务期: 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因素或签证等因素影响出访进度,顺延时间双方协商解决。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本次因公出国(境)业务取消的,则项目自动取消,学校不负任何责任,不支付任何费用。 3.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合同以及双方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等文件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及成果进行验收并支付服务费用。 4.为保证服务质量及售后服务,报价人须在满足所有资格条件及采购需求条件的前提下,按要求进行报价。采购公告中需要的佐证材料以PDF电子格式文件作为附件提交,不按公告要求提交材料的,可视为无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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