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辰时代商业楼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市****服务局以张东行审备字[2025]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容辰时代商业楼总建筑面积达49490.89平方米,建筑高度为95.8米。本次装修改造建筑面积为20673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装修改造面积为11439平方米,地下部分为9234平方米,涉及地下1至3层、一层大堂、18至20层原设计开敞办公区域,以及21至26层整层办公区域的地面铺装、吊顶、门窗、墙面、公共区域等内部装修工程,同时包括但不限于强电系统、消防电系统、给排水采暖系统、通风排烟系统、空调系统及消防系统等改造工程。改造完成后,商业楼的使用安全性、功能完备性与空间利用率将得以显著提升。建设地点:**市**区胜利北路53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620.717515万元。质量标准:本项目设计、施工,各阶段质量目标及最终工程竣工验收均须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验收。(其中:设计质量标准为: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规定,并满足项目各阶段的工作要求;施工质量标准为:合格,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计划工期:82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一项总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或**公共建筑含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业绩(投标文件中应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项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修改造工程(或**公共建筑含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文件中应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n/)系统中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标书代写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①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需提供在本单位注册及缴纳社保(2025年6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连续6个月社保,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② 总承包项目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经理。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的,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依法履行变更程序。继任项目经理的资格、管理经验等不低于与合同文件约定的条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标书代写
3.1.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在本单位注册及缴纳社保(2025年6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连续6个月社保,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 若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须提供,)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其他:① 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 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③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④ 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⑤ 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⑥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标书代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4-02 09:00:00:00至2026-04-07 17:00:00:0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4-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①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技术标”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此部分内容进行评审。②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按照代理协议约定支付。③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④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平台付费金额为:0元/家⑤ 严格评标现场依法处理串通投标行为,视为串通投标属于投标无效的具体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2)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招标工程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9)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10)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1)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2****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3)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本项目交易电子平台 向****提出,联系人:刘亚全,联系电话: 0313-****661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本项目交易电子平台向****提出,通讯地址:**省**市**区西坝岗路1号;联系人:孙海飞,联系电话:0313-****265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建设局****服务中心
电话:0313-****808
电子邮箱:****@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次使用的为**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平台付费金额为:0元/家。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市**区西坝岗路1号 | 地址: | **市**西大街27号 |
| 邮编: | 075000 | 邮编: | 075000 |
| 联系人: | 孙海飞 | 项目负责人: | 刘亚全 |
| 电话: | 0313-****265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3-****661 |
| 传真: | 0313-****265 | 传真: | 0313-****661 |
| 电子邮件: | ****@163.com | 电子邮件: | ****@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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