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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现金 | ||||||||||||||||
| 60,000元 人民币 | ||||||||||||||||
| 3,666,439.55元 人民币 | ||||||||||||||||
| CQGCTYZHPG2026[JS] | ||||||||||||||||
| ****水厂扩建工程(一标段)一体化净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答疑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水厂扩建工程(一标段)一体化净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文件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本答疑补遗文件,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一、答疑部分 疑问1:水厂总承包包含设备安装业绩满足要求吗 回复:满足。 疑问2: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回复:不可以。 疑问3: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回复:本次****委员会。 疑问4: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回复:需要。 疑问5: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 回复: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疑问6: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回复: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对应承诺。 疑问7: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部分单项报价是指单项工程的合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还是清单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呢 回复: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需提供合理说明。 疑问8: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回复:不需要。 疑问9: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回复: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理由是否充分且合理,****委员会判定。 疑问10: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投标文件格式以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为准(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中固定格式无法更改的除外)。 疑问11: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 回复: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疑问12:**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回复:不需要。 疑问13: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和商务要求业绩限制“自来水厂”,恳请取消 “自来水厂” 场景限制,仅保留合同金额、规模、设备类型要求,保障公平竞争。 回复:本项目的业绩要求是基于项目核心内容、专业技术特性及保障供水安全的内在需求而设定的,旨在选择最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而非设置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该要求与项目的实际内容和特点直接相关,具有充分的合理性。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14:****水厂扩建工程(一标段)一体化净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本,资格要求 + ****水厂业绩,****水厂的同类大额净水设备业绩,能否认定为有效业绩 回复:本项目的业绩要求是基于项目核心内容、专业技术特性及保障供水安全的内在需求而设定的,旨在选择最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而非设置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该要求与项目的实际内容和特点直接相关,具有充分的合理性。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15:****水厂扩建工程(一标段)一体化净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本项目为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同类设备可用于村镇 / 工业供水,为何强****水厂业绩是否属于不合理排斥投标人 回复:本项目的业绩要求是基于项目核心内容、专业技术特性及保障供水安全的内在需求而设定的,旨在选择最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而非设置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该要求与项目的实际内容和特点直接相关,具有充分的合理性。业绩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16:招标文件要求制造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一体化净水设备制造商的核心履约能力体现在设备生产制造、质量控制、安装调试及售后保障,与是否持有工程设计资质无必然关联,该条件与合同履行无关。 回复:详见补遗2。 疑问17:招标文件要求制造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本项目为一体化净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工作内容仅包含设备供货、现场安装、调试及验收,不涉及任何水污染防治工程的设计工作,设置工程设计资质与项目具体特点完全不相适应。 回复:详见补遗2。 疑问18:招标文件要求制造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该条款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国内多数专业一体化净水设备生产厂家仅具备设备生产、供货安装相关资质,不持有工程设计资质,该条款直接将大量合格潜在投标人排除在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原则。 回复:详见补遗2。 疑问19:投标人或制造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该设计资质与设备供货安装履约无关,是否属于不合理门槛、****设备厂家 回复:详见补遗2。 疑问20:投标人或制造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本项目为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及安装,无工程设计工作内容,为何要求制造商具备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回复:详见补遗2。 疑问21:投标人或制造商具备有效的环保产品生产资格证书(认****水厂装备及一体化净水器系列设备),该特定认证表述仅少数厂家持有,直接将大量具备合****设备厂家排除在外,严重违背招投标公平竞争原则。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回复:详见补遗2。 疑问22:投标人或制造商具备有效的环保产品生产资格证书(认****水厂装备及一体化净水器系列设备), 本项目为一体化净水处理设备供货及安装,核心审核企业环保产品生产能力即可。证书强制限定“自来水厂装备及一体化净水器系列设备”特定文字表述,与设备生产、供货、安装的实际履约需求无必然关联。 回复:详见补遗2。 疑问23:****水厂扩建工程(一标段)一体化净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投标人或制造商具备有效的环保产品生产资格证书(认****水厂装备及一体化净水器系列设备),证书通用范围已覆盖本项目设备,强制特定文字表述是否属于不合理排斥投标人 回复:任何制造商只要其持有的有效“环保产品生产资格证书”的认证范围能够覆盖或实质上等同于“自来水厂装备或一体化净水器”系列设备的生产能力,均应被视为满足要求。 疑问24:5、****水厂扩建工程(一标段)一体化净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投标人或制造商具备有效的环保产品生产资格证书(认****水厂装备及一体化净水器系列设备),本项目为一体化净水设备采购,厂家持有含净水设备 / 水处理设备的环保产品生产资格证书,为何必须限****水厂装备及一体化净水器系列设备 回复:任何制造商只要其持有的有效“环保产品生产资格证书”的认证范围能够覆盖或实质上等同于“自来水厂装备或一体化净水器”系列设备的生产能力,均应被视为满足要求。 疑问25:投标人或制造商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国内绝大多数一体化净水设备专业生产厂家,核心资质为设备生产、制造、售后服务相关认证,极少持有环保、机电双壹级施工总承包高等级资质;该条款将具备核心设备生产能力、完全能履约的专业厂家排除在外,仅允许大型工程施工企业参与,与本项目设备采购为主的本质相悖 回复:本项目是设备供货及安装,其核心目标是交付一个能够正常运行、达标产水的完整工艺系统,而非仅仅是交付一批设备,现场的专业化安装、调试直至成功投入运行,是决定项目成败的最终环节;其次水厂工艺设备的安装涉及管道连接、电气接线、自动化控制系统调试、压力测试、系统联动试运行等,技术要求高,且必须符合给排水、电气、自动化控制及环保相关的专业施工规范和安全标准。因此,将施工安装能力作为重要的评审因素,与项目设备供货及安装的合同范围完全匹配。详见补遗2。 疑问26:2、投标人或制造商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水厂扩建一标段,****水库水常规净化,属于中小型供水设备安装工程,依据住建部资质管理标准,此类设备安装仅需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乙级或机电安装三级资质即可满足,设置壹级资质属于人为抬高门槛、量身定制条件。 回复:详见补遗2。 疑问27:投标人或制造商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本项目仅为一体化净水设备供货 + 简易安装,无大型工程施工内容,为何要求环保、机电双壹级最高资质是否属于资质要求****设备厂家均不具备双壹级施工资质,该条款是否直接排斥设备制造商、违背采购初衷 回复:详见补遗2。 疑问28:****公司业务广告 回复: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疑问29:****公司业务广告 回复: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疑问30:"投标人或制造商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内容需包括水处理环保工程设备) 认证范围包含 “净水设备” 的三体系证书,是否满足本项目商务要求;" 回复:满足。 疑问31:请招标人明确该业绩设置的合法依据,并将业绩要求调整为“2023 年1月1日起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一体化净水处理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不限定应用场景,满足技术参数即可)”,以保障公平竞争 回复:本项目资质要求设置严格按照重****监管局提供的《**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采购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6 年版》进行编制,合法合规、与项目履约高度相关。 疑问32:招标文件要求制造商提供2023年1月1日起合同金额不低于200****水厂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该条款限定仅“自来水厂”场景业绩,是否属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以特定行业业绩设置不合理门槛、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回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禁止的是以“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或中标条件,其本质是防止地方保护或行业垄断。而“自来水厂”是项目本身的客观属性,并非人为划定的“行业”范畴。该要求是基于技术场景的必要限定,而非排斥跨行业竞争。 疑问33:招标文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第五章供货要求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最终以那个要求为准,请明确 回复:质保期为24个月。 二、补遗部分 补遗1:招标文件中关于质保期的要求统一修改为24个月。 补遗2: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企业实力”中
补遗3: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1
补遗4: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
补遗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6年4月16日9:00时(**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上。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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