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斗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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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4-01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22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22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07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07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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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斗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批) 监理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斗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批)监理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由“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资质要求),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现修改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资质要求),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如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通知为准。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均不变。标书代写 招标人:****(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监督部门:****管理委员****建设局 2026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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