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斗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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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4-03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22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22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07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07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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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斗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批) 监理招标文件答疑通知 各投标人: 问1: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投标函:【监理服务期限】栏只能填写阿拉伯数字(日历天),不能填写汉字,无法填入招标文件中对监理服务期的一整段文字表述,请明确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应填写的具体天数是多少天 答:按1030日历天填写。监理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设备购置及安装、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期限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中标工期相同。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4个月。 问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2)企业资质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的,处于企业整改期间或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机关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我司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被标注“资质异常”,但在整改期,请问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吗 答:参与投标系投标人的权利,****公司目前的情形,建议咨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后再行决定是否参与投标。 问3:电子投标系统中投标函附录监理服务期只能填写为数字,请问本项目投标函附录监理服务期是否填写为850天 投标文件中,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是否按照本招标项目第六章投标文件组成“十、承诺书”中的内容提供承诺即可 答:按1030日历天填写。本项目招标阶段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如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通知为准。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均不变。标书代写 招标人:****(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监督部门:****管理委员****建设局 2026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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