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区华瑞路8号2幢运营服务采购
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坡区华瑞路8号2幢运营服务采购答疑及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 答疑部分
问题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主体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因本项目涉及重大投资,且**期较长,****公司独立核算,养老保险证明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当月是否可行(即2026年4月)。若不可行,中标后****公司,将履约权力****公司,以便于独立核算;标书代写
答:养老保险证明缴纳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当月可行。本项目中标后必须由中标人自身签订合同并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不允许变更履约主体,不允许转包、分包。标书代写
问题2:招标文件中明确,招****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为2.9元/㎡/月。该费用高于常规水准,且未知物业服务内容。若中标,招标人能否组织中标方、物业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补充协议,清晰界定权责边界,促进三方****。招标人与中标人合同签订时间要求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能否在该时间内完成物业补充协议落地;
答:不组织进行物业合同补充协议的签订,如有需要,各潜在投标人可联系招标人查阅《物业服务合同》对应的物业服务标准及内容,招标人将予以配合;
问题3:项目技术评分细则中,关于项目招租方案评分项,需附渠道**意向书,且需提供过往项目招租业绩数据佐证渠道有效性。若中标后,中标人聘请头部机构的管理团队经营本项目,该头部机构或其团队的过往招租业绩,能否作为渠道有效性的作证。
答:不能,请按照招标文件内容执行。
问题4:项目商务评分细则中,量化加分规则表明,1个资格业绩+4个额外业绩,得20分,资格业绩可得16分。但实质性扣分规则中表明,若无额外符合要求业绩的,本项得0分。两规则冲突。若投标人仅有一个业绩满足要求,其即作为资格业绩、又作为商务评分业绩的情形下,该项得分为0分还是得16分
答:招标文件此条款有调整,详见补遗1。
二、 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5.2商务评分细则中实质性要求/扣分规则: 2.资格审查业绩不重复加分,仅额外业绩参与加分 3.无额外符合要求业绩的,本项得 0 分,调整为:2.满足资格审查业绩得16分,仅额外业绩参与加分 3.无额外符合要求业绩的,本项得16分
注:以上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通知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 标 人:****(盖章)
代理机构:****(盖章)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