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局关于辅助消费调解服务项目
购买计划的公示
一、 项目名称
****监管局辅助消费调解服务项目。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三、 工作内容
日常投诉受理与分流:协助接收来自12315平台、12345热线转办、来信来访等渠道的消费投诉举报件,对投诉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甄别、登记和分类;在采购方执法人员的指导下,通过电话、网络或现场约谈等方式,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助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配合采购方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法律法规普及。
四、 预算资金
预算资金84000元。
五、 供应商条件
(一)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服务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在服务中没有重大违法、泄密记录。
六、 目标要求
(一) 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等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法律、法规,满足采购需求的服务标准及采购人的验收要求、使用需求;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我单位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七、 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
八、 公示时间
2026年4月2日—9日(5个工作日)。
九、 报名相关要求
符合条件有意向的第三方机构请将单位(机构)资质、服务方案、项目报价等相关资料以纸质方式密封后于2026年4月9日17:00****市场监管局403室,联系人:申老师,联系电话:****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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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