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012026032702513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
资金现金
150,000元 人民币

****2026年数字化建设项目

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2026年数字化建设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一)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提问点:,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无亏损。 原因:认为不合理,具有强烈排他性。软件厂商近年都在进行saas转型,研发投入巨大,但亏损状况都逐年持续收窄,且有甚者近年已经开始盈利。 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 利润 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无亏损” 直接指向利润指标,属于明令禁止的规模条件门槛。 违反公**则: 企业亏损可能源于战略投资、研发投入、扩张期等正常经营行为,不等于履约能力差。 此条款变相排斥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成长型企业,构成不合理差别待遇 / 歧视待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虽未直接禁止 “无亏损”,但第 32 条禁止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此条款结合项目实际作出的要求,未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问题2:1、业绩:建议不限于投标人业绩,包括用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满足即可,同时建议加上“数据”“国企数字化”“审批”“调度”“项目管理”等关键字;2.信创证明建议不限于投标人自有产品,所投产品授权满足即可。

答1:投标人业绩要求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商务部分2.1投标人业绩”中,同意在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中增加“国企数字化”关键字,投标人业绩要求其他内容不做调整,详见补遗部分。

答2:信创证明为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 信创证明”评审内容,此内容要求合理不做更改。

问题3:1、软著,能否是投标人通过授权拥有(或者提供所投软件产品的软著);2、集****公司使用财务系统和其他系统的人的数量分别是多少;3、案例是要求投标人拥有,还是所投产品有

答1:按招标文件执行,即投标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与本次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答2:****集团全级次使用财务系统的人数约30人,使用其他系统的人数约400人。

答3: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业绩明确规定“承接过类似数字化建设项目(软件)相关业绩”,相关业绩的主体是投标人。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商务部分2.1投标人业绩”中“(3)证明材料”内容

修改为“合同建设内容中包含“财务”或“投资”或“资产”或“报账”或“人力**”或“决策”或“司库”或“国企数字化”等关键词。”

2、第四章合同条款10.3中,“乙方在此授予甲方一项永久的、免费的、不可撤销的、在中国境内为本项目交付成果正常运行、维护、升级和改进之目的而使用该等背景知识产权的普通使用许可。”修改为“乙方在此一次性授予甲方永久的、免费的、不可撤销的、在中国境内为本项目交付成果正常运行、维护、升级和改进之目的而使用该等背景知识产权的普通使用许可。”

3、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中“10.2项目验收”内容

修改为“

项目初验

初验标准

系统根据需求规格说明书的功能点细项开发完成,并部署完成,达到上线使用条件,并且系统完成上线使用,监理认可达到项目初验标准。

初验程序

达到项目初验标准后,乙方提出申请并经监理认可,报甲方同意后,甲方组织监理、甲方各部门、****公司、乙方及相关单位召开项目初验评审会,乙方需准备初验相关项目资料(应包括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技术方案、系统操作手册、项目开发文档、使用情况确认书、硬件验收资料等满足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的资料)作为项目初验评审材料。各方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及乙方相关材料进行项目初验评审,评审通过后出具项目初验确认相关报告;若未通过,乙方应在评审要求时间内完成整改,整改后重新按照上述程序进行项目初验评审,工期不予顺延。

项目终验

终验标准

项目初验完成,系统稳定运行3个月后,系统完全达到正常运行的条件,并且系统满足业务正常开展的使用要求,系统通过软件测评、等保测评等,完成招标文件、合同及内容变更文件(若有)等约定的内容,监理认可达到项目终验标准。

终验程序

达到终验标准后,乙方提出申请并经监理认可,报甲方同意后,甲方组织专家、监理、甲方各部门、****公司、乙方及相关单位召开项目终验评审会,乙方需准备终验相关项目资料(应包括软件测评报告、等保测评报告、项目需求文档、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技术方案、系统操作手册、项目开发文档、使用情况确认书、硬件验收资料、项目初验报告、整改情况等满足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的资料)作为项目终验评审材料。各方根据合同文件、招标文件及乙方相关材料进行项目终验评审,评审通过后出具项目终验确认相关报告;若未通过,乙方应在评审要求时间内完成整改,整改后重新按照上述程序进行项目终验评审,工期不予顺延。

4、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4.4.4税务管理系统”内容中删除“(甲方确认)”。

本答疑补遗文件通知(一)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4月3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03
信息变更
5000012026032702513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