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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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4-02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20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20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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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答疑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招标人对本项目“机器管招投标系统提问区”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了收集和整理,现将相关问题统一回复如下: 一、澄清答疑 问题1:除招标文件提供的材料设备暂估价外,本项目其余的所有材料与设备是否均由投标方供货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部分由投标人负责采购。 问题2:工程量清单设备部分中材料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第17项螺杆泵15m3/h,30m,5.5kW铸铁4台变频,单位为“台”,数量为“1”,而相对应的工程量清单第96项螺杆泵单位为“套”,数量为“6”。两个数量不同,请问材料暂估价如何计入报价 回复: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更正事项 1.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2.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04月20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 标 人:**** 地址:**省****县**路125号 联 系 人:谭志杰 电 话:137****538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金海路128****工业园A6栋天鉴大厦101房 联系人:易子杰(项目负责人)、彭旭、田小冬 电 话:186****7155 行政监督部门:**省﹒**﹒**县﹒**** 电 话:0743-****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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