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承担****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并结合建设项目的特点,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养殖场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省**市**县玛瑙镇瓦苍村4组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占地约6.65hm2,拆除现有养殖圈舍并**8栋养殖圈舍,同步配套建设场内道路、运转场地、管理用房、蓄水池、配电室、检疫室、疫病防治室等基础设施,以及消防、环保相关设施设备。生猪养殖周期为1年出栏2批,生猪存栏量为10000头,形成年出栏20000头生猪的养殖规模。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lsxyCnsNaqfnorEGQxnGTQpwd=rzdp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省**市**县玛瑙镇瓦苍村4组
联系人:史拥军
联系电话:199****7666
邮箱:****@qq.com
环评单位:****
单位地址:**高新区天骄路555号3栋3单元16层5号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158****2646
邮箱:****@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单位和个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链接:https://pan.**.com/s/1Wf4uiGmvQhRvxntV4b9hKgpwd=kuss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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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