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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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24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4-14 09:00:00,更正为:2026-04-27 09: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4-14 09:00:00,更正为:2026-04-27 09:00:00。标书代写
(一)更正前
1、第二章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定量包装中药饮片供应服务)、采购包2(散装中药饮片供应服务):(六)样品要求 2、提交要求:
提交(送达)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即2026年4月14日08时30分至2026年4月14日09时00分)前送达,超过规定时间提交将拒绝接收样品。所提交的样品需自行封装并密封完整后提交,不允许进行现场封装并密封;标书代写
2、第四章 评标 三、评标程序:3.详细评审:
采购包1(定量包装中药饮片供应服务):
商务部分 |
产品供货能力的稳定性 (5.0分) |
根据投标人产品供货能力的稳定性进行评审: 经营的中药饮片品种230种或以上,得5分; 经营的中药饮片品种180种或以上,得3分; 经营的中药饮片品种100种或以上,得1分; 其他或无得0分。 注:****药监局品种备案凭证作为评审依据,无提供不得分。 |
采购包2(散装中药饮片供应服务)
商务部分 |
产品供货能力的稳定性 (5.0分) |
根据投标人产品供货能力的稳定性进行评审: 经营的中药饮片品种140种或以上,得5分; 经营的中药饮片品种100种或以上,得3分; 经营的中药饮片品种60种或以上,得1分; 其他或无得0分。 注:****药监局品种备案凭证作为评审依据,无提供不得分。 |
采购包3(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商务部分 |
中药材种植 (5.0分) |
投标****基地的,得5分。 注:(1****基地如是自有的,****基地的产权证明或经营证明文件;(2****基地如是租赁的则需同时提供场地租赁合同;(3****基地如是**的需同时提供**协议(须体现中药材种植)、**期内切实开展有效**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期需覆盖本项目合同期限);无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二)更正后
1、第二章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定量包装中药饮片供应服务)、采购包2(散装中药饮片供应服务):(六)样品要求 2、提交要求:
提交(送达)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即2026年4月27日08时30分至2026年4月27日09时00分)前送达,超过规定时间提交将拒绝接收样品。所提交的样品需自行封装并密封完整后提交,不允许进行现场封装并密封;标书代写
2、第四章 评标 三、评标程序:3.详细评审:
采购包1(定量包装中药饮片供应服务):
商务部分 |
产品供货能力的稳定性 (5.0分) |
1.投标人承诺所经营中药饮片品种能够全面满足采购清单所列 230个品种供应需求,得2分; 2.在满足前款基础上,依据投标人承诺的应急增量保障能力进行评审: ①承诺在足额保障基础上,额外提供30%及以上增量供给,得3分; ②承诺在足额保障基础上,额外提供20%以上但不足30%增量供给,得2分; ③承诺在足额保障基础上,额外提供10%以上但不足20%增量供给,得1分; 以上1-2项累计最高得5分。 注:①需同时提供经营中药饮片品种清单一览表以及书面承诺函作为评审依据,无提供不得分。②未作出有效承诺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
采购包2(散装中药饮片供应服务)
商务部分 |
产品供货能力的稳定性 (5.0分) |
1.投标人承诺所经营中药饮片品种能够全面满足采购清单所列140个品种供应需求,得2分; 2.在满足前款基础上,依据投标人承诺的应急增量保障能力进行评审: ①承诺在足额保障基础上,额外提供30%及以上增量供给,得3分; ②承诺在足额保障基础上,额外提供20%以上但不足30%增量供给,得2分; ③承诺在足额保障基础上,额外提供10%以上但不足20%增量供给,得1分; 以上1-2项累计最高得5分。 注:①需同时提供经营中药饮片品种清单一览表以及书面承诺函作为评审依据,无提供不得分。②未作出有效承诺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
采购包3(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商务部分 |
产品供货能力的稳定性 (5.0分) |
1.投标人承诺所经营中药配方颗粒品种能够全面满足采购清单所列195个品种供应需求,得2分; 2.在满足前款基础上,依据投标人承诺的应急增量保障能力进行评审: ①承诺在足额保障基础上,额外提供30%及以上增量供给,得3分; ②承诺在足额保障基础上,额外提供20%以上但不足30%增量供给,得2分; ③承诺在足额保障基础上,额外提供10%以上但不足20%增量供给,得1分; 以上1-2项累计最高得5分。 注:①需同时提供中药配方颗粒品种一览表、药监局中药配方颗粒备案信息公示结果查询截图以及书面承诺函作为评审依据,无提供不得分。②未作出有效承诺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09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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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市**区梅松路35号
联系方式:0753-****273
名 称:****
地 址:**市**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6楼613号
联系方式:0753-****206
项目联系人:廖工
电 话:075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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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