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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顶山-汊河省际毗邻区零碳产业园项目(一期)清单控制价编制及复审项目”的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答疑:
1、关于招标文件第33页“(2)人员社保(退休人员除外)缴纳时间(10分):
项目所配全部人员在投标企业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的,得基本分6分;项目所配全部人员在投标企业连续缴纳9个月社保的,另加2分;项目所配全部人员在投标企业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的,再另加2分。三个打分层级,有一人不满足某层级条件的,该层级不得分。
注:(1)社保缴纳时间自2026年 3 月起往前连续计算,6个月社保算至 2025 年 10 月止;9个月社保算至 2025 年 7 月止;12个月社保算至 2025 年 4 月止;”目前2026年4月社保已可开具,2025年5月-2026年4月连续12个月社保,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说的10分要求
回复:满足。
此澄清答疑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地 址:**县**镇**大道18-1-11号
联 系 人:李阳
联系方式:0550-****30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县塔山中路9号(**商厦对面三楼)
联系人:张芮
联系方式:0550-****144、187****3585
日期: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