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灵秀山电商生态产业园一期综合楼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于2026年04月07日****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并于2026年 04月 09 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已满。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中标人名称及中标价
| 中标人名称 | ****(联合体成员:****公司) |
| 中标价 | 设计费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60%计取,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人民币12000万元,所有调整系数均按1.0,无其他设计收费,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人民币214.3200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 (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357.2000 万元,浮动幅度值:-40%; (2)基本设计收费: 357.2000 万元,其他设计收费:0 ; (3)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357.2000 万元,专业调整系数: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1.0 ,附加调整系数: 1.0 。 注: 1、结算时,工程设计费收费基准价中设计收费计费额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施工招标中有权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的最高控制价(未审核的按照预算造价)”为计算基数,计算出结算设计费,当结算设计费少于估算工程设计收费金额(214.3200万元),则按结算设计费计取;若结算设计费大于估算工程设计收费金额(214.3200万元),则按估算工程设计收费金额(214.3200万元)计取。 设计人对本项目先进行总方案设计及优化,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对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分期勘察、设计,具体分期次数、各期设计时间及分期设计是否进行设计均由招标人决定;总方案设计及优化费用按设计费的10%计取,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费用按设计费的90%计取,且各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费最高限额(以下简称最高限额)=本项目的设计费的90%/规划用地*******局实际供地面积为准)×各期设计用地范围;若支付当期设计费少最高限额,则按当期实际设计费计取;若当期实际设计费大于最高限额,则按最高限额计取。 2、本项目设计费已全面综合考虑“招标范围和内容”的所有内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工程勘察等费用不再另行单独计算,设计费和勘察费的比例按照4:1。 |
2、否决中标候选人情况及原因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否决原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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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郑富强(主任)、张作仁、汤娜莎、李志强、潘喜锋、魏景城、苏丹、柳国栋、万力。
4、公示时间:2026年04月14日09时00分至2026年04月24日17时30分。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省**市**市****服务中心大楼七楼,邮编:362700;
电话:138****0510,传真: / ;
联系人:龚书伟。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市**区******广场15号楼2408室,邮编:362000;
电话:0595-****7877或189****6820,传真: / ;
联系人:黄文凤、庄小芳、庄明玲。
6、监督部门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市长福路31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5-****9317。
日期:2026年 0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