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血透、产房、新生儿科专项采购及配套安装项目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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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合同预览
****整体搬迁项目血透、产房、新生儿科专项采****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县榔梨镇**路4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省**市**区**中路三段390号汇金苑9栋4101-4104房

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整体搬迁项目血透、产房、新生儿科专项采购及配套安装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整体搬迁项目血透、产房、新生儿科专项采购及配套安装项目 其他医疗设备 详见投标文件 1 ****078.69
合计金额小写: ****078.69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零捌万壹仟零柒拾捌元陆角玖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计金额小写: ****078.69 元合计金额大写:叁佰零捌万壹仟零柒拾捌元陆角玖分

清单详见附件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由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其派出的管理人员、运输、装卸、施工人员、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购买和安全责任管理。

(5)甲方在验货中,发现有与设计图纸、清单不符的,不签发验货单,乙方需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质量要求

(1)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产品或原材料应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国家质检部门或第三方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须提供检测报告原件交甲方备查。

(2)乙方应保证产品是完全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美观、牢固、耐用,且必须适应于各种特定医疗环境的使用特性和使用要求。

(3)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5年(含所有设备),防水要求质保5年,所投产品厂家正常保修质保期超过5年的,以整体项目质保期长的为准;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

(4)整体项目质保期从终验合格后开始计算。整体项目质保期内乙方负责维修与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配件),整体项目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须提供上门服务,所有费用包含合同价款中。

(5)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包括因产品设计、工艺、材料、配套件的缺陷等本身缺陷(非人为因素)而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由乙方负责更换或维修;在质保期内,乙方派专业人员做售后服务跟踪,如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须无条件提供上门服务,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解决故障时间不超过48小时。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

(4)质保期内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维修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从合同剩余款项中抵扣。在质保期内的现场服务,不再额外收取费用。

(5)售后服务违约:在质保期内,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提供售后服务,导致医院医疗活动受到严重影响或造成医疗事故的,乙方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所有经济赔偿,甲方有权视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剩余款项,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6)对甲方管理、操作人员培训,培训期间乙方须提供培训资料,培训使用的培训资料应与供货设备一致,培训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5.其他要求

(一)设计依据

(1)《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

(2)《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01;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版)

(4)《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

(5)《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

(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7)《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

(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13;

(10)《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通风空调》GB50738-2011;

(11)《空气过滤器》GB/T 14295-2008;

(12)《高效空气过滤器》GB/T 13554-2008;

(13)《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

(1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13;

(1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08;

(16)《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

(1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1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1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20)《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

(22)《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2015;

(2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2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0;

(25)《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236—97。

(26)《医用气体和真空用无缝铜管》YS/T 650-2007

(27)《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50751-2012

(28)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规范。

(29)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各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均以最新标准为准。

(二)安装调试

(1)乙方可根据甲方提供的本项目设计方案(安装点位、标识标牌材质、工艺、尺寸及安装方式等要求)进行适当优化调整,调整的方案及****公司审定,****医院的定位及整体风格;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2)乙方应做好设备安装工作计划,交由甲方审批,安装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甲方的要求。

(3)乙方负责产品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均由乙方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至少提前两天和甲方取得联系,以便甲方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乙方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5)整个安装期间,乙方委派至少一名现场管理负责人员,负责安装监管及与甲方日常联系等有关工作,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圆满解决安装和试用中的所有问题。

(6)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安全因素或施工现场环境与建筑、室内设计图纸不符等情况,乙方需发起书面申请(洽商与变更流程),以甲方书面回复意见为准。

(7)施工期间严格遵守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及现场管理制度,并接受甲方代表的指导监督。保持现场井然有序,杜绝发生人为伤害事故,一切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项目实施期间产生的垃圾须每天及时清理,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9)对于安装标识标牌的人****管理部门颁布的高空作业许可。其他相关类别施工人员均需持证上岗。

(10)厂家进行产品安装、调试等工作,根据****医院信息系统,终身软件升级,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1)乙方所选用的材料和设备及做法均必须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和图纸设计要求,图纸及本技术说明未详之处,均严格按国家有关现行 标准、规范、规程处理。

(12)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及总包单位和其他专项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三)其他要求

(1)乙方所投设备生产日期距离交货日期不超过六个月,且必须为最新机型和最新的硬件、软件版本,提供安装、培训、调试、系统对接、技术协助等服务,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培训,上述服务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2)本次项目采购按照交钥匙工程,合同总价包含了技术设计和设计联络、设备制造、工厂检验、出厂验收、运输、保险、仓储、安装尺寸的复核、安装、调试、综合联调、试运行、交付运营、售后服务、施工费及工程配套费等各阶段,并包括现场施工安全、安装质量监控、各阶段的试验、测试、验收、技术服务(提交图纸文件、培训、技术联络等)、伴随服务、设备安装图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配合、接口设计及配合、施工配合、质量保证期内等的整个过程以及提供本设备所需的随机附件、工具(含专业工具)、备品备件、安装设备进行土建改造及相关材料等所有费用;还应包括和甲方的协调配合工作,以及质保期内设备维修保养服务、故障排除与修复等所有费用,并为到岸价(到岸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不能拖欠参与本项目员工工资(包括但不限于雇佣农民工、临时雇佣人员、公司职员等)和材料供应商的货款。如因乙方拖欠工资 和货款,造成的一切影响和后果,由乙方负责处置,甲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工程配套费是指本次乙方利用建筑施工承包单位脚手架、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等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与建筑施工承包单位自行协商,并由乙方支付给建筑施工承包单位,不在本专项费用中。

(5)乙方不得拒收甲方所发出的联系单、质量整改通知单等文件,质量问题必须无条件整改。

(6)与本项目相关的检测、证书申领、相关特种设备的办证事宜、手续办理事务等相关工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做好承包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措施,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自备劳动保护用品,自备工人食宿设备。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8)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交施工计划(要求有周计划、月计划、总体计划),以及与完成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各计划实施的保证措施。

(9)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须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安全施工管理、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10)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1)乙方承诺所投设备不需要使用专用试剂耗材,并保证所投设备需要使用的可收费试剂耗材有医保收费编码。如有虚假,乙方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并完成项目技术交底后(由监理单位提供技术交底会议纪要)且主要设备经甲方现场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20%;乙方在试运行3个月后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甲方组织终验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甲方组织结算评审,待结算评审报告出具后支付至结算评审价格的95%,整体质保期满后经甲方再次验收合格,如无质量问题或有质量问题得到解决后,支付至结算评审价格的100%。每次款项支付均需在甲方完成付款审批流程后实施。

(2)乙方同时提供等额的正规税务发票;合同剩余款项在整体质保期不计息,凭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付款。

(3)支付凭证:双方签订的合同、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和乙方开具的税务发票。


收款账户: ****公司**先锋支行(****:811********00192523)
3.预付款保函: 否

4.支付形式:双控帐户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进场日算起,90日历天内,并安装调试完毕。综合布线和管道铺装必须与项目整体施工一致,不得影响或耽误项目其他施工。
交货地点:乙方按要求将各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装、调试。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本项目试运行3个月后可申请正式验收,即项目终验。验收须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国家标准和规范、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安全条款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本合同约定、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等作为验收依据。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本合同约定、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等作为验收依据。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本合同约定、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等作为验收依据。

(6)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本合同约定、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等作为验收依据。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①严格按合同及图纸展开制作与安装,乙方交付的产品应与投标时样品一致,如果低于样品质量要求或其他质量问题,甲方拒绝验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和意见进行整改,直到验收合格。

②若因为乙方在制作过程中没有积极配合而导致交付时间拖延的情况,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③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担,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④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进行招采,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⑤甲方与乙方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后,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乙方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相关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及甲方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甲方。

⑦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且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乙方申请提交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由乙方承担检测等相关费用。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返工直至合格。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违约处置: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送货及实施时间完成相应工作,每逾期一日,应按照200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应承担因延迟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项目延误对医疗业务开展的影响损失等。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4月13日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汪理 法定代表人: 张晶
委托代理人: 许鲜艳 委托代理人: 梁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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