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14 00:00
****灌溉与排水设施提升工程标前公示
| 项目名称 |
****灌溉与排水设施提升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预算 |
317万元 |
| 采购内容 |
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主要施工内容:疏浚沟渠:小沟清淤2.33km;桥梁工程φ1000×6涵管桥2座、φ1200×6涵管桥1座等;机井工程包括:新打机井工程(36m深,井口内直径0.4m)(不通电)20眼;渠道工程包括:干渠工程670米;支渠工程(1280米,含200米UQ14);分支渠工程(560米);放水口(共计36座);蓄水闸(共计7座);盖板涵工程(共计31米);连通暗涵(共计108M)。泵站工程包括:排涝泵站工程及灌溉站改造工程。道路工程包括3米宽砼道路0.44KM。具体详见设计图纸、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工程量清单等。 |
| 投标人资格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_中小企业_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2****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付款方式 |
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80%,经审计后付审计价款的 100%。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单独提供审定金额 3%的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发生后,发包人退还质量保证金。 注:****财政厅皖财购〔2023〕615号文件,采购人可结合项目实际和供应商资信情况,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采购项目除外),对中小企业原则上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度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40%、不高于70%;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保措施。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标书代写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评标方法标书代写 |
综合评分法 |
| ******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名 称:******办事处 地 址:**市******办事处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199****7632 邮箱:****@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市**县恒**都6栋1901 联系人:程晓庆 联系方式:156****6166 邮箱:****@163.com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 公示期 |
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8日 |
| 标前公示反馈时间 |
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8日17:30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
各相关供应商:
****受托,将对“****灌溉与排水设施提升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为维护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办事处)和采购代理机构现将项目采购文件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采购文件),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6年4月18日17:30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后拍照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办事处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