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民法院坂东人民法庭审判综合大楼修缮(二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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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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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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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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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坂东人民法庭审判综合大楼修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省**市**区盛丰大厦2号楼515 1,151,495.98元 99.48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坂东人民法庭审判综合大楼修缮):

工程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房屋修缮 坂东人民法庭审判综合大楼修缮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施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林光云 闽235********12495 1,151,495.98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罗立军
评审专家: 曾凡森 、 房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以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②代理服务费的收费费率标准:100(万元)以下:1.0%;100-500(万元):0.7%。③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支行,账号:100********001000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坂东人民法庭审判综合大楼修缮:1.0077万元

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情况:资格性审查方面,所有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符合性审查方面,****公司、**省****公司、福****公司提供的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二、技术要求“★评审号1”的要求,未提交完整的阳光玻璃顶结构深化设计初步方案,其符合性审查均不合格,其余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福新大道云创智慧产业园7号楼40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县梅溪镇梅园路5号

联系方式:0591-****297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主楼第十四层

联系方式:0591-****2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爱光

电话:0591-****2309

****

2026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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