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澄清说明
项目名称: ****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投标单位 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顺利开展,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澄清、补充、修正,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澄清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二、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电梯采购及安装合同”中电梯安装税率为3%、《招标控制价公布表》“安装费3%的税金”、《****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控制价》“安装费(含3%税金)”、《****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工程量清单》“安装费(含3%税金)、《****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安装费(含3%税金)。
现修改为: 现依据《****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二)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适用货物的税率”的规定,本项目安装费按照13%的税率进行报价。
2. 补充说明事项:
(1****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控制价单价及总价不做调整 。
(2)_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未调整。_标书代写
三、其他要求
1. 各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本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时严格按照澄清后要求执行,未按澄清文件响应造成的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2. 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后续不再另行单独通知。
3. 未尽事宜仍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四、发布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左汶鑫
联系电话: 152****182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 系 人:周芸帆
电 话:0871-****1371、136****8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