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澄清说明
项目名称: ****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投标单位 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顺利开展,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澄清、补充、修正,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澄清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二、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内容: 3.4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至2025年(年份要求)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指的是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若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无需提供,此条件不作为否决条款。注:2023年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cn,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现修改为: 提供2023年至2025年(年份要求)任意2年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指的是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若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无需提供,此条件不作为否决条款。注: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cn,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2. 补充说明事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未调整。_标书代写
三、其他要求
1. 各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本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时严格按照澄清后要求执行,未按澄清文件响应造成的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2. 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后续不再另行单独通知。
3. 未尽事宜仍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四、发布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左汶鑫
联系电话: 152****182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 系 人:周芸帆
电 话:0871-****1371、136****8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