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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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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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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市市区(现为:**市禅**)祖庙路1号房地产、祖庙路1号(锅炉房)、祖庙路1号(电房) |
转让底价(万元) |
4785.6662 |
| 挂牌日期 |
2025-10-1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0-23 |
| 资产概述 |
本次转让的标的位于**市市区(现为:**市禅**)祖庙路1号房地产、祖庙路1号(锅炉房)、祖庙路1号(电房),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房地证字第****352号、粤房字第****144号、粤房字第****145号、佛府国用(2002)第060****6937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0918.7平方米,****酒店和非住宅,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和混合结构,****旅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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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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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352号、粤房字第****144号、粤房字第****145号、佛府国用(2002)第060****6937号 |
地址 |
**市市区(现为:**市禅**)祖庙路1号房地产、祖庙路1号(锅炉房)、祖庙路1号(电房) |
| 建筑面积 |
10918.7 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 |
| 建成时间 |
已用年限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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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度 |
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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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用途 |
酒店 |
规划用途 |
餐饮旅馆业用地/酒店、餐饮旅馆业用地/非住宅 |
| 租赁情况 |
使用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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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标的资产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未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由受让方承担相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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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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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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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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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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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8)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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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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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不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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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本次标的资产面积根据转让方现有的房地产权证中记载的数据确定,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国土房管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交易价格不因面积变化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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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受让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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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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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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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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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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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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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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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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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交纳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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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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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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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标书代写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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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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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款账号 |
****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转账备注:+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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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内容 |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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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方法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1)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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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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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市****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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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 |
注册地(住所) |
**市禅**祖庙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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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李振奎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00000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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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类型 |
国****公司(企业) |
企业类型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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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39516XW |
经营规模 |
小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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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市新****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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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转让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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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机构属地 |
**省 **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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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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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单位名称 |
****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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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日期 |
2025-05-23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挂牌公开转让**市禅**祖庙路1号等3处房地产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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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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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林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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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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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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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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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中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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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www.****.cn;https://www.****.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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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披露信息 |
|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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