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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学校智能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03-1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省**市**区**西路696号10-2室
被投诉人 1 :****中心
地址:**县武康街道**街1235号
被投诉人 2 :****中心
地址:武康街道**街169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省**市萧****开发区桥南区块高新七路77号5幢3层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录播教室及移动录播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指向特定产品;多媒体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引用的GB4943.1-2011标准已废止;未将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且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四)项等规定,本机关决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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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