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现有申请人申请办理继承不动产登记,经审核,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我局(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一楼,联系电话:0571-****5309)。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王纪卿 继承人:张凤霞,不动产坐落:**市临平区崇贤街道光合映公寓6幢404室。公告期60日
****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