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贵阳市体育中学食堂食材供货服务(二次)质疑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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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食堂食材供货服务(二次)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2026年****食堂食材供货服务(二次)
品目编号:****001品目名称:2026年****食堂食材供货服务(二次)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菜小贰****公司
地址:**省****市木****农贸市场对面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采购公告及文件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反兴奋剂检测报告评分条款设置不合理,存在明显倾向性、排他性及指向性,限制公平竞争。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评分条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2024 年、2025 年、2026 年三年反兴奋剂检测报告,仅需提供任意两年即可获得 16 分。 该年限要求远超本项目实际履约需求,反兴奋剂检测成果与本项目服务内容、履约能力无直接必然关联,无端增设过长周期的证明材料作为高分评审条件。 限定特定连续三个自然年度、从中择两年计分的打分模式,属于量身设置的限制性条款,仅长期持续固定开展高频检测的少数特定主体能够轻松满足,多数合规潜在投标人因年限周期限制、检测规划周期不同无法达标,变相抬高投标门槛、排斥广大潜在供应商。 该评审因素设置不科学、不合理,违背公平竞争原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与歧视待遇,存在极强人为指向性,****政府采购评审因素应当与项目实际需要相匹配、不得设置无关及不合理加分条件的法定要求。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设定的资格、商务、评审条件与采购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无关,或变相指向特定主体,属于歧视、排斥潜在投标人; 2.财政部 87 号令、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评审因素需合理量化、贴合项目履约需求,不得增设无关冗余证明材料作为加分项。
请求:请求:删除或修改本项目反兴奋剂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三年任意一年检测报告年限加分条款,保障所有潜在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 标书代写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以上质疑均不成立,****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如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自本答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1.“反兴奋剂检测报告”为本项目综合评分中的评审项之一,而非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条款。该条款未作为投标资格的准入条件,未对供应商的投标资格设置任何限制性门槛,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均可正常参与本项目投标,不存在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的情形;2.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面向**潜在投标供应商,****总局****中心食****实验室,该机构面向**市场主体公开承接检测业务,任何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均可依法委托该机构对其供应的食材进行检测并获取对应报告,不存在只有特定供应商才能满足的情形;3.本项目采购单位为****,采购的食材配送服务核心用于保障**性体育赛事举办及运动员日常训练,根据《中华人民**国体育法》《反兴奋剂管理办法》规定,采购单位负有防范食源性兴奋剂风险、保障运动员食品安全和赛事合规举办的法定职责。食源性兴奋剂防控是本项目食材供应的核心质量要求,远高于普通社会食材配送的通用标准,是合同履约的核心关键环节。食材供应需满足食源性兴奋剂 “零检出” 的特殊管控,该要求远高于普通食品的国家安全标准,是赛事合规举办的生命线。设置反兴奋剂检测****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
六、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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