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重新招标)(评定分离)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电站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3日
开标日期:2026年05月07日
****电站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重新招标)项目评标工作已结束,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设计院****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县千亿产业园内、安****开发区刘海路29号、安****花园大道369 号
投标报价:设计部分0.83%,施工部分90.55%
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
工期(交货期):730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高新区****广场蓝溪国际大厦2312室、****设计院综合楼
投标报价:设计部分0.6%,施工部分90.67%
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
工期(交货期)730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市人民路6号、****示范区科技创**科荟路6号3幢1层106室
投标报价:设计部分0.75%,施工部分90.72%
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
工期(交货期):730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镇鲲鹏路与刘海路交叉口
邮 编:233500
联 系 人:徐经理
电 话:0558-****65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创业园办公楼四楼
项目负责人:李蒙
联系电话:0558-****098
公示期: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苑综合体南三楼,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8-****098。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委员会(**县****管理局、****储备局、****办公室****办公室))提出投诉,地址:**县周元西路146号一楼公管室,联系电话:0558-****369。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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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