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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小村(37号片区)**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289号路施工
澄清补遗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市**区**小村(37号片区)**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289号路施工项目,现对已发布的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将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的“计划工期”由“180日历天”更正为“200日历天”,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现已重新上传技术标招标文件(*.ZBJ),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获取修改后的“技术标招标文件(*.ZBJ)”,并按照修改后的“技术标招标文件(*.ZBJ)”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因各潜在投标人未下载或未使用修改后的“技术标招标文件(*.ZBJ)”进行编制投标文件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本次补遗发布时间距离开标时间超过15天,不影响招标公告的实质性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本项目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注:本项目的澄清补遗文件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澄清补遗文件与《招标文件》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的,应以日期靠后的澄清补遗文件所作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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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