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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小村(37号片区)**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289号路施工
澄清补遗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市**区**小村(37号片区)**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289号路施工项目,现对已发布的电子商务标招标文件(格式为*.ZBS)做如下变更:
1.“道路工程”第7项:项目特征中厚度修改为40cm。
2.“交通工程”第16项:项目特征中暂估价修改为60000.00元/台。
3.“交通工程”第17项:项目特征中暂估价修改为50000.00元/台。
4.“照明工程”第9项:清单工程量单位修改为“座”。
5.“照明工程”第10项:清单工程量单位修改为“座”。
6.“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审核)说明”同步修改了对应内容。
现已重新上传修改后的电子商务标招标文件(格式为*.ZBS),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获取修改后的“电子商务标招标文件(格式为*.ZBS)”,并按照修改后的“电子商务标招标文件(格式为*.ZBS)”编制商务标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因各潜在投标人未下载或未使用修改后的“电子商务标招标文件(格式为*.ZBS)”编制商务标投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本次补遗内容不影响招标公告的实质性内容,但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本项目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06月01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注:本项目的澄清补遗文件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澄清补遗文件与《招标文件》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的,应以日期靠后的澄清补遗文件所作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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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