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基地项目零星工程补疑3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P63页不平衡报价
| 不平衡报价评审 |
对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主要材料价格、人工费(含工日数量及工日单价)、机械费,“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措施费明显高出最高投标限价对应部分,或与最高投标限价对应部分相比明显降幅过大的情况,****委员会评审后,可认定为恶意不平衡报价,否决其投标。 |
变更为:
| 不平衡报价评审 |
(1)对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主要材料价格、人工费(含工日数量及工日单价)、机械费,“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措施费明显高出最高投标限价对应部分,或与最高投标限价对应部分相比明显降幅过大的情况,****委员会评审后,可认定为恶意不平衡报价,否决其投标。 (2)报价文件未按格式报价或三表报价不一致的(三表指: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和投标报价下浮率一览表),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本项目将对各分部分项工程及投标总报价下浮率进行考核,如各分部分项工程下浮率超过投标总报价下浮率0.9-1.1倍的(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视为恶意不平衡报价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投标总报价下浮率为A,A=1-(投标总报价-含税暂列金金额)/(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暂列金金额)*100%。 例如:某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下浮率为15%,某分部分项工程下浮率为23%(大于15%*1.1=16.5%)或下浮率为10%(小于15%*0.9=13.5%),则其投标视为恶意不平衡报价。(投标报价下浮率一览表填写按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填写)。 |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投标报价下浮率一览表(下浮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分项名称 |
控制价(元) |
控制价中其他项目金额(元) |
投标报价(元) |
投标报价中其他项目金额(元) |
下浮率 |
| ****148.92 |
/ |
A= % |
|||
| 其中: |
/ |
/ |
/ |
/ |
0.90~1.10A % ~ % |
| 001-室外工程 |
****445.66 |
/ |
|||
| 002-结构工程-看台楼梯变更 |
66703.26 |
说明:(1)各单位工程下浮率为:1-该分项工程投标报价/相应分项工程控制价;
(2)其他项目金额:无。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市**路9号
联系人:付工
电 话:0551-****6906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徐林
联系方式:0551-****3234、****3831
2026年5月9日
安****基地项目零星工程补疑2
(项目编号:2026BFAGZ50333)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招标文件“供应商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下列业绩之一:
(1)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房屋建筑室外附属工程施工业绩;
(2)单个合同业绩为房屋建筑施工业绩(合同内容中须包含不低于100万元的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内容)。
请问:我公司提供“建筑外墙修缮装饰、场地硬化及沥青路面项目”业绩,是否认可
答:符合业绩内容要求,同时须满足其他评审因素。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市**路9号
联系人:付工
电 话:0551-****6906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徐林
联系方式:0551-****3234、****3831
2026年5月8日
安****基地项目零星工程补疑1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一、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随本补疑发放,详见附件“****0507安****基地项目零星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之前版本作废,请投标人自行查看并下载。
二、本项目最新图纸详见附件,之前版本作废,请投标人及时登录电子服务系统自行查看并下载。
第二部分 延期部分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现延期到“2026年5月25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2026年5月25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到“2026年5月15日17时30分”;标书代写
4、开标地点变更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2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5.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调整为“2026年6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或招标人通知为准)”。
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市**路9号
联系人:付工
电 话:0551-****6906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徐林
联系方式:0551-****3234、****3831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