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百大周谷堆合****中心工程跟踪审计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百大周谷堆合****中心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关于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调整的申请,原招标文件条款(3.1.2)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公共建筑工程跟踪审计(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总造价不低于 20000 万元(业绩金额以定案报告或定案表的审定金额为准)。
建议调整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跟踪审计(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单个合同总造价不低于 20000 万元(业绩金额以定案报告或定案表审定金额或业主(合同甲方)出具的造价证明为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关于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调整的申请,建议调整为:(1)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跟踪审计业绩,单个合同造价不低于 20000 万元(业绩金额以定案报告或定案表审定金额或业主证明造价为准);
(2) 允许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重复计分;
(3) 证明材料统一为:业绩合同扫描件+项目完成证明(定案报告或定案表或业主证明)。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关于项目负责人详细评审业绩调整的申请,建议调整为(1)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跟踪审计业绩,单个合同造价不低于 20000 万元(业绩金额以定案报告或定案表审定金额或业主证明造价为准);
(2) 允许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重复计分;
(3) 证明材料统一为:业绩合同扫描件+项目完成证明(定案报告或定案表或业主证明)。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合裕**侧
联系人:颛孙工
联系方式:0551-****0026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王莹
联系方式:0551-****3628、****3831
2026年5月1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1日
附件:5.11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