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 泰安市公铁联运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二期)设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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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铁联运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二期)设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公铁联运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公铁联运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二期)设计服务。

2.2项目编号: ****

2.3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区、**高新区及**区境内,地处京沪铁路东侧、规划徂汶西路西侧、**南**侧、规划南留大街北侧。

2.4建设规模:**市公铁联运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二期)主要基础功能建设,总建筑面积约8.9万平方米,****服务区、****中心、****服务区、规划道路、景观工程、数字化建设等及相关配套设计,项目**工程费约4.0亿元。

2.5投资额:40000万。

2.6资金来源及比例:国有资金 100% 。

2.7招标范围:**市公铁联运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发包人要求。

2.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天按照要求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施工招标阶段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阶段除外)。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527.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具有有效的经营权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财务要求:√不提供。

3.2.3业绩要求:√不提供。

3.2.4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

3.2.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不提供。

3.2.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3.9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③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中标人的中标价中已包含投标阶段的技术成果费用,不进行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时间: 自2026年5月 12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标书代写

5.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市公共**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cn/ca-apply/ca-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136;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电子标服务

省内公共**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省多CA驱动下载及安装说明》详见**市公共**交易网。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网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公告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6 月5日 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市公共**交易网 (网址: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市公共**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集团招标采购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_****住建局工程建设科(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538-****087。

9.其他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9.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方式:0538-****201

9.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满庄镇天颐南街9****管委会办公楼)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0538-****79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唐訾路25号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高佩佩

电 话:0538-****201

电子邮件:****@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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