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CSHT-****-A-2025-1
二、合同名称: **街道“****中心”****社区综合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街道“****中心”****社区综合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市**区桂庙路62号
联系方式:0755-****5998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九祥岭新工业区2栋508号
联系方式:136****917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街道“****中心”****社区综合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项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800
合同金额: 660.38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服务期1年,**街道辖区内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3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5-11
九、其他补充事宜:原合同第六条第1款:(2)第二期:合同进展6个月后,经采购人进行合同中期过程性履约评价合格且收到中标人正规发票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项目服务费总额的55%,即人民币3,632,090.00元,叁佰陆拾叁万贰仟零玖拾元整。(3)第三期: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期满履约文件及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上述材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项目服务费总额的5%,即人民币330,190.00元,叁拾叁万零壹佰玖拾元整。 现变更为:(2)第二期:项目开始满4个月后,经甲方进行合同过程性履约评价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服务费总额的50%,即人民币3,301,900.00元(大写:叁佰叁拾万壹仟玖佰元整)。(3)第三期: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期满履约文件及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上述材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服务费总额的10%,即人民币660,380.00元(大写:陆拾陆万零叁佰捌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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