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中镇蒲坂村后坑头弃土场隐患治理项目工程监测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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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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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浔中镇蒲坂村后坑头弃土场隐患治理项目工程监测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现欢迎受邀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浔中镇蒲坂村后坑头弃土场隐患治理项目工程监测服务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最高限价

所属行业

1

浔中镇蒲坂村后坑头弃土场隐患治理项目工程监测服务

1(项)

暂定12.6297万元

其他未列明行业

4、采****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采购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采购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公告发出后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委员会无法查询供应商****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标书代写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不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在限制内不能从事监测业务的情形。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6.1报名期限:于2026年5月 12日(**时间,下同)至2026年5月 15 日(节假**常发售),通过《**县国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dh.****.cn/#/)即可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

6.2潜在投标人通过《**县国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dh.****.cn/#/)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公告界面(或通过工作台进入“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选择参与本项目),即可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

6.3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zip格式)后,可解压查看,请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县国有**交易服务平台3.0操作手册-投标人或供应商”,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

6.4本项目平台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县国有**交易服务平台收费标准(2025年版)》(德瓷市场[2025]2号),本项目按照收费文件中的(工程服务类)进行收费。

7、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7.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6年5月 19 日15时00分(**时间,下同),投标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县国有**交易服务平台(地址:**省********二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7.2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县国有**交易服务平台(地址:**省********2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8、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县国有**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qzdh.****.cn/#/)发布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不少于3个工作日。

9、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通过**县国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dh.****.cn/#/)发布,针对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谈判供应商通知,请潜在谈判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采购人:****

地 址:**县

采购单位联系人: 苏工

电话:137****3272

1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宝洲街146号成洲工业区**市建筑服务产业园 A9C 栋 402 单元

联 系 人: 小李

电话:137****5785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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