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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
| 工程名称 |
后溪镇村庄自来水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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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一、根据《****建设局****门市建筑市场相关企业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厦住建建筑[2026]15 号)“一、自2026 年4 月14 日起,****门市建筑施工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监理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工作,并暂停公布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 1 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0 项-34.2 第1 点中第(2)条款的内容修改为“(2****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为:2025****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其余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与此条款有冲突或不一致的均以此条款为准。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由“2026 年 5 月14 日10时15 分”修改为“2026年5 月18日10时 15 分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时间的均作相应修改。加急标书代写 三、招标文件原内容与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不一致的,以本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内容为准。 (以下空白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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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2026年05月12日 |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2026年0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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