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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 | 转让方代码: | 914********186145C |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市 | 挂牌价格(万元): | 0.94605 |
| 挂牌期间(天): | 5 | 挂牌日期: | 2026-05-13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项目报名保证金1000元到****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一次性付讫至****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3.转让方提出: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按本次转让的车辆现状进行交易,车辆年检、交强险是否在有效期内,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验。车辆保险有效期到期的,如需续交保险才能过户的,在办理过户时,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转让方予以配合。(2)本次转让车辆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需在完成过户手续的当天内,完成车辆的交接工作。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如涉及违章记录或经济纠纷,均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发生在车辆过户手续之后的,由受让方承担相关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3)受让方在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车辆的过户手续及车辆交接工作。车辆办理过户手续前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完成过户手续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4)本次资产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交易费用和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大维****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大维至信评报字[2026]第007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故障、变速箱故障、底盘故障、仪表盘故障、轮胎故障、电瓶缺电、行驶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有差异等)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进行追责和索赔。 | ||
| 源网站链接: | https://otc.****.com/xmzx.html#/real_rightDetail?XMID=14238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