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补遗及修改的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港**20万吨级航道工程(外海至啄罗作业区段)施工I标自吸自卸砂船(三)租赁招标文件,本补遗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报价税率执行标准
1、租赁管理系统线上招标填报时,系统默认税率为13%,该税率仅为系统固定设置,不作为本项目报价、结算、计税及合同履行依据。
2、本项目线下报价、投标报价核算、合同签订、价款结算、发票开具均统一按9%税率执行,所有报价均以9%税率为计价口径。
3、投标人线上系统填报的13%税率及相关金额,仅为系统流程提交使用,双方均不予认可、不作结算依据,项目全过程以9税率为准。
二、招标文件内容修改
1、将第一章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由“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14日1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修改为“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15日19时01分,投标人应在截****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2、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需在开标前(2026年5月14日19时00分,以线上设定时间为准)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修改为“投标人需在开标前(2026年5月15日19时01 分,以线上设定时间为准)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投标截止时间由“2026年5月14日19时 00分”修改为“2026年5月15日19时01分”。标书代写
因补充本补遗的原因,现将投标时间**至2026年5月15日19时01分。本补遗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如与本补遗不一致,以本补遗为准。
招标人:****
**项目经理部 (盖单位章)
2026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