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 ||
| 澄清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2026-05-15 | |
| 袁骏宇 | 公告子包数量- |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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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8页商务评审表内第4点企业综合实力中的第一点:“2020年1月****公司****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运营类奖项与荣誉称号,国家级每个得3分,省部级每个得2分,最多计6分”。 事实依据:商业项目属地化特征较为明显,主要依托在地化**,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企业的综合实力,但并不代表企业能够在市一级层面胜任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 回复:本项目面对**招标,欢迎各优秀企业积极参与投标,企业综合实力是考验投标人是否具有履约能力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设置此项评分标准的目的是考查投标人是否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并非考查企业能够在市一级层面胜任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是否能够胜任市一级层面胜任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是从投标方案及类似业绩作为参考依据。故本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54页3.3开业时间及标准 事实依据:根据现场踏勘情况,预计项目较难在2026年对外开业运营,项目在未开业前,不应存在考核指标的设定。 回复:开业时间及标准是招标人根据单位自行需求结合项目实施方案确定,本项目面对**公开招标,招投标工作是市场竞争行为,不应受某一家投标单位的影响而改变招标人的需求,答疑截止仅收到贵单位提出类似答疑,且贵单位认为预计项目较难在2026年对外开业运营缺乏事实依据。故本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第10点委托管理酬金最高限价为:首年最高不超经营收入(****停车场收入)的5%,后续逐年递减1%,至第三年起最高不超3%(即投标报价减去2%) 事实依据:委托管理酬金的标准明显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且首年定义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自然年),若项目未开业未产生营收,5%的委托管理酬金无法在自然年实现,有损害投标人利益; 回复:本项目面对**公开招标,招投标工作是市场竞争行为,贵单位认为“委托管理酬金的标准明显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缺乏事实依据,关于委托管理酬金的设定由招标人根据市场调查设定上限值,由各投标人市场竞争确定,而不是根据某一家投标单位主观认为最高限价过高或最高限价过低确定。故本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4:关于佣金标准,1#,2#续租佣金不超过24天,3、4号栋公寓业态不高于30天的租金,原则上同一套房半年内不重复计取佣金,无续租佣金。 事实依据:项目的招商佣金明显低于市场水平,不符合各业态的业务逻辑,3、4#长租公寓客户退租非运营方能够管理把控的,同一套房半年内不重复计取佣金设置不合理,同时续租是长租公寓项目非常重要的运营环节之一,不设置续租佣金也不合理。 回复:本项目面对**公开招标,招投标工作是市场竞争行为,贵单位认为“项目的招商佣金明显低于市场水平,不符合各业态的业务逻辑”缺乏事实依据,关于佣金标准的的设定由招标人根据市场调查设定上限值,由各投标人市场竞争确定,而不是根据某一家投标单位主观认为最高限价过高或最高限价过低确定。故本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5:关于项目总负责人的得分标准中,“取得国家认证的经济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计1分” 事实依据:项目为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与经济类的方向不匹配,获取经济类职称证书并不能有效证明该负责人能胜任项目运营工作。 回复:本项目为大型商业综合体运营类项目而非建设项目,因此不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管理相关职称,具有经济类相关专业均可(包含了工商管理等专业),且项目运营和项目建设不同,项目建设项目根据住建部门的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对应的注册证或职称证,但是项目运营并没有明确要求,本项目为招商运营类项目,项目负责人有经济类相关专业的职称更适合。 补充:其他内容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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