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涌整治工程(二期)-五沙沙坑片区地块回填及道路管网建设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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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涌整治工程(二期)-五沙沙坑片区地块回填及道路管网建设工程施工
第 2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标段(包)编号:****
项目名称:五**涌整治工程(二期)-五沙沙坑片区地块回填及道路管网建设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5月20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6月3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一、答疑内容
问题1:答疑澄清文件里面的工期是:定额工期:192日历天,计划工期:3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7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7月06日(其中施工期270日历天,竣工验收工期须在计划工期内完成,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请问投标函里面的工期按定额工期:192日历天填写,还是按计划工期:370日历天填写请明确回复。
回答:投标函的工期按投标人承诺的工期进行填写,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计划工期370(含)日历天。
问题2:1、对于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最高投标限价,是否只是作为参考且仅对投标总价作出限制,并非对每一条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作出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要求请明确。 2、人工费¥****694.34元是否为本项目人工费总额的最高限价
回答:1、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最高投标限价。附件最高投标限价(PDF文件)仅供投标人参考,本项目不对投标人的每一条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作限制。2、本项目人工费仅供参考,不作为人工费报价的最高限价。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标书代写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交易活动时间均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1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 地址:**市顺****社区**科技城 |
地址:******村委会萃智路1****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
| 联系人:周小姐 |
联系人:梁先生、何先生 |
| 联系方式:0757-****0256 |
联系方式:0757-****3232 |
| 2026年5月20日 |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