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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 项目名称 | 涪江支流**段河道清淤整治项目工程咨询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400万元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0959 | |||||||||
| 中标人名称 | 工程概况 | 合同工期 | 质量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保函 | 现金 | ||||||||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 **** | 涪江支流**段河道清淤整治项目选址位于米心镇、双江镇、**镇、**街道、大佛街道等镇街,涉及约30条河流,河道累计整治长度约80公里,清淤总量3000万立方米。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止。 | 严格执行国家和**市现行有关强制性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的水利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和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 2026年 5月 8日 | ****800 元 | 项目总负责人:胡晓红 | 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编号: | 项目负责人: 202****0028,咨登212****413191 | / | / | 385080.00 | / |
| 备注 | ||||||||||||
注: 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