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孔庄乡2026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结果变更公告
****受****的委托,就**县孔庄乡2026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变更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孔庄乡2026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
2、招标编号:****;
3、采购编号:夏财采磋-2026-23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972002.26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6年4月28日在《**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6年05月12日
2、磋商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
3、磋商小组名单:窦修军、陈军、宋傲松(采购人代表)
四、变更内容
①原公告内容:
经****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公司
成 交 价:918538.9元 大写:玖拾壹万捌仟伍佰叁拾捌元玖角
注册地址:****示范区商鼎路888号(总部经济港9号楼101栋)
五、主要成交标的:
| 工程类 |
| 名称:**县孔庄乡2026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 施工范围: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汤磊 执业证书信息:贰级注册建造师 豫241****24751 |
②现变更为:
该****政府采购活动。
五、变更原因:
采购代理机构于2026年5月13日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同一媒介发布了成交结果公告并上次成交通知书,公告发布后,****、****发现以下问题:
1、磋商小组各成员未在资格评审表、符合性评审表、磋商表、主观因素评分(明标)表、客观因素评分表等评审资料中签署个人签字;
2、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 第三十二条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以上情况已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并经同意后,现发布本项目结果变更公告,对该****政府采购活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七、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孔庄乡孔庄街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5****9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郑****开发区西三环283****科技园(**)11号楼11层1103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91****1659
监督单位:****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郭先生
地址:**县康复路中段
联系电话:03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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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