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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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食堂主、副食、干调品配送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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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单位: |
**** |
发布时间: |
2026-05-2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法院食堂主、副食、干调品配送
首次公告日期:2026-05-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第五章 评审办法中,仓储能力:供应商具有仓储能力,为本项目配备冷库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注:评审时,以响应文件中所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彩色影印件为准。变更为仓储能力:供应商具有仓储能力,为本项目配备冷库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注:评审时,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自有仓库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28日09时0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电子标服务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街86号
联系方式:024-****9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南大街20B区4
联系方式:024-****12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东禹、刘连芳
电 话: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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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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