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县城镇供****水厂)项目一阶段工程施工【第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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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6-01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10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10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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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县城镇供****水厂)项目一阶段工程施工 答疑澄清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县城镇供****水厂)项目一阶段工程施工答疑澄清通知(二)内容发布如下: 00001. 问题一: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指标在竣工图上体现,业绩竣工图是否可作为业绩证明资料 答:如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等)中均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的,可提供加盖竣工图章的竣工图或加盖施工图审查文件审查合格专用章的施工图纸作为佐证材料,但相关操作应符合“机器管招投标”的要求。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不变。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招 标 人:**** 地址:**市**县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39****299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张家****居委会市政协1栋1单元5楼 联 系 人:罗芳 电 话:156****0231 监督部门:**省﹒**市﹒**县﹒**市**县****事务中心 地 址:**县 联系方式 :0744-****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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