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严重创伤救治信息交互联动系统”运维服务采购公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与****于2023年8月以单一来源方式签订了《**严重创伤救治信息交互联动系统服务协议》,服务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17日,现运维服务期即将到期。
**严重创伤救治信息交互联动系统运维服务 1项 预算金额:60000元/3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0000.00元/3年,(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该金额为包干价,包含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内容的全部价格体现,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是我院在用的“**严重创伤救治信息交互联动系统”软件的研发方,且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登记证书,2023年8月我院与****于以单一来源方式签订了《**严重创伤救治信息交互联动系统服务协议》,为确保该系统正常运行及其他配套工作的顺利开展,保持服务团队的稳定性和业务的延续性,故必须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继续由****提供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北苑路18号院3号楼1层101等[39]套内2层201内205号
三、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此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采购)。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服务内容
(1)乙方设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向甲方提供智能急救医疗管理系统的远程安装、调试、升级、维护等服务。乙方负责将更**升级的系统以及新增加的功能模块,为甲方提供持续更新服务,并负责软件和云端服务器的运维服务;
(2)乙方定期以报表形式按照联盟要求将后台数据发送给甲方。乙方对后台数据的发送、存储、整理相关工作仅限于乙方自带的功能,并在甲方允许范围内进行;
(3)乙方设有专人为院方提供帮助及服务,在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Email等方式提出关于“**严重创伤救治信息交互联动系统”的技术服务咨询后,应在24小时内给予响应。
五、其他
若有潜在供应商对直接采购方式有异议,且潜在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潜在供应商具有上述能力,且响应采购人项目要求,具有对采购人的**严重创伤救治信息交互联动系统服务意向,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书面来函告知我院变更采购方式。
六、采购人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地址: **省**市**县竹阳镇青年路99号****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 081****6115
纪检监察室:****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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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