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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财裁决〔2026〕第4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县主**环卫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04-08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一清环境****公司
地址:**省**市**区樟潭街道**中路282号中悦大厦A座901室
被投诉人1:**市诺恒****公司
地址:**县**路56号
被投诉人2:****建设局
地址:**县**中路55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市宋城路93-1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建设局2026年**县主**环卫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过程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材料经补正后,本机关于2026年4月22日正式受理。****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投诉事项1:评标委员会环卫行业知识储备不足,仅凭车辆名称否定实质性功能,构成对招标文件的错误解读和擅自增设评审标准。投诉事项2:评标委员会拒绝接收依法应当提交的澄清材料,此行为违反法定程序。投诉事项3:评标过程存在时间异常、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影响评审公正性。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关于****建设局2026年**县主**环卫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过程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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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