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在**辖区内遴选2026年制种大县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升工程项目实施主体,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服务机构参加遴选。
一、项目名称:2026年制种大县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升工程项目。
二、资金来源:2026年制种大县奖励资金150万元,县级资金150万元,共300万元。
三、项目概况
通过遴选,培育15个**制种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聚焦无人机施“920”、机械赶粉、无人机植保等关键环节,完成社会化服务面积7500亩。严格规范服务流程、补助标准和验收管理,实现服务组织专业化、服务过程标准化、补助发放精准化,切实减轻农户生产负担,提升农业生产综合效益。
四、实施内容与服务主体
(一)培育服务组织
重点培育农机作业、植保服务、田间管理等类型社会化服务组织,总数达到15个。服务组织须具备相应资质、机械设备、技术人员和服务能力,能够按要求完成无人机病虫防治、无人机施“920”、机械赶粉等作业任务。
(二)服务范围与面积
服务覆盖全县制种集中连片100亩****基地,总服务面积7500亩,实行分片区实施、网格化管理,作业面积分布及明细如下:
| 区域 | 乡镇名称 | 服务地点 | 服务制种农户 | 拟服务面积(亩) |
| 1 | 云锦镇 | 板桥村 | 李顺明、罗能清 | 510 |
| 云锦镇 | 翻身村 | 涂远成 | ||
| 云锦镇 | 骑龙寺村 | 涂远成 | ||
| 云锦镇 | **寺村 | 涂远成 | ||
| 2 | 立石镇 | 柏杨村5、6、7、8社;三溪1社 | ****农场 | 700 |
| 3 | 立石镇 | 玉龙村、中咀村、水鸭池村 | 黄德福、******社 | 627 |
| 4 | 石桥镇 | 洪安桥村6、7、8队 | 邱有贵 | 580 |
| 石桥镇 | 洪安桥村3、4、5、8队 | 张征 | ||
| 石桥镇 | 洪安桥村6、7、8队 | **石桥镇洪安桥村集体资产****公司 | ||
| 5 | 石桥镇 | 大堰村、**村 | 黄水生、陈如江、刘**、黄洪浦、邱有贵等 | 345 |
| 6 | 海潮镇 | 龙塘村1、8社 | **先泰******社 | 640 |
| 海潮镇 | 红合村5、8 | 赖小兵 | ||
| 海潮镇 | 龙塘1组 | 赖华江 | ||
| 海潮镇 | 红合村7社 | 王定均 | ||
| 7 | 海潮镇 | 红合村7、9社 | **先泰******社 | 356 |
| 海潮镇 | 红合村9社 | 罗永明 | ||
| 8 | 海潮镇 | 红合村5、8社 | 赖帮华 | 417 |
| 海潮镇 | 红合村5、8社 | 罗强 | ||
| 海潮镇 | 红合村5社 | 古太军 | ||
| 海潮镇 | 红合村4社 | 徐伯江 | ||
| 海潮镇 | 红合村3社 | 罗学彬 | ||
| 海潮镇 | 红合村8组 | 杨喜华 | ||
| 9 | 奇峰镇 | 长林村10社 | 邵勇 | 587 |
| 奇峰镇 | 长林村6、9、11社 | 曾永江 | ||
| 奇峰镇 | 长林村3、9社 | 曾品树 | ||
| 奇峰镇 | 金鱼村6、7、8社 | 曾品树 | ||
| 奇峰镇 | **村6社 | 张再荣 | ||
| 10 | 奇峰镇 | 渔庆2、4社 | 何述堰 | 550 |
| 奇峰镇 | 红木村1、3、4社 | 杨卫金 | ||
| 奇峰镇 | 渔庆村2、5社 | 程小平 | ||
| 奇峰镇 | 渔庆4、5社 | 张恩海 | ||
| 11 | 牛滩镇 | 革新村 | 周金树 | 630 |
| 牛滩镇 | 王坝村 | 周学梅 | ||
| 牛滩镇 | 建设村 | 曾德权 | ||
| 牛滩镇 | 建设村 | 郑尚先 | ||
| 12 | 喻寺镇 | 谭坝村 | 刘世超 | 340 |
| 潮河镇 | 王坪村6、8社 | 刘传海 | ||
| 13 | 太伏镇 | 伏龙村6社、7社、8社 | 胡高林、王利权、袁中华、邹学华 | 408 |
| 14 | 百和镇 | 朱巷村 | 龚健 | 375 |
| 百和镇 | 朱巷村 | 彭昌桂 | ||
| 15 | 太伏镇 | **村5社、6社 | 许四超、邹学华 | 435 |
| 太伏镇 | 林桥村4社 | 周中华 | ||
| 太伏镇 | 王湾村1、3、6、7、11社 | 先开明 | ||
| 合计 | 7500 |
(三)主要服务内容
1.病虫防治:统一药剂、统一时间、统一作业,完成3次全覆盖防治,无漏防、重防,防治效果达标;
2.无人机喷施“920”:按制种花期规范完成3次喷施作业,浓度、时段、用量符合要求,作业均匀到位;
3.无人机辅助授粉:严格执行每天扬花期内赶花≥3遍、连续作业≥7天,做好作业记录,确保作业规范有效;按父本行向规范飞行,高度、速度、路线均符合制种授粉要求,提高异交结实率。
(四)补助标准(按实际合格作业面积计算)
1.无人机病虫防治:统一防治3次,共补助30元/亩;
2.无人机喷施“920”:统一喷施3次,共补助40元/亩;
3.无人机辅助授粉:每天扬花期内赶花≥3遍,连续作业≥7天,共补助330元/亩。
(五)补助对象与核算方式
1.补助对象。经遴选入库、按要求完成作业并验收合格的制种社会化服务组织。
2.核算原则。按实际完成合格作业面积核算补助,未达标、未完成不予补助;同一地块、同一作业环节不得重复补助;补助资金实行“先服务、后验收、再拨付”。
(六)服务时间
根据项目区内制种组合生育特点开展服务,2026年8月10日前全面完成。
(七)验收与资金拨付
1.验收资料。到户作业名册、实际作业量、作业质量标准执行情况为项目实施完成的核心依据,必须完整留存:
到户作业名册:服务对象姓名、地块位置、面积、服务环节、作业次数、签字确认;
作业量凭证:作业合同、作业日志;
质量凭证:作业照片、作业记录、天数记录、技术人员核查记录;
公示资料:服务组织名单、服务面积、补助清单公示材料。
2.过程核验。各镇现场核查、拍照留痕、签字确认;县级不定期抽查核验。作业质量不合格、虚报面积、弄虚作假的,取消补助、追回资金、3年内禁止参与项目。作业完成后,由镇+村社+服务对象+县级主管部门联合验收,确认合格面积。
3.资金拨付。验收合格→公示→资金拨付。
六、服务组织遴选
(一)基本申报条件及需提交资料
1.依法登记注册,证照齐全有效,在**辖区内开展杂交水稻制******社、家庭农场、农机服务专业组织、种业服务企业、个人等合法经营主体。
2.有固定作业人员、技术力量,田间作业经验,具备农机、植保、飞防相应设备与作业能力。
3.近2年无失信惩戒、无涉农违法违规、无重大生产安全或质量事故记录,无违规套取补贴记录。
4.财务制度健全,能够建立规范服务台账、作业记录、档案资料。
5.自愿接受项目管理、技术指导、质量验收与资金监管。
6.具备开展无人机飞防、无人机授粉相应环节的机具与持证操作人员。
7.能够按统一调度开展连片作业,服务半径覆盖1个及以上制种重点乡镇。
8.承诺严格执行制种技术规程,确保作业质量达标、服务时效保障。
注:第1条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公司签订的制种生产协议复印件。第2-8条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二)评选办法
1.评选小组由****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
2.本项目分为15个区域,服务组织自行选择区域投标。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即潜在投标人各包均可报名,中标人参加其他包投标时,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中标投标人为其它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但需参与评审和排名),上述情况不限制中标人使用不同投标产品参与其他包投标及中标。
3.确定实施主体。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家与监察等部门一同评审,根据综合得分排名择优选择服务实施主体。
(三)评选细则及需提交资料,格式详见附件
|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类似项目业绩 | 24分 | 202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社会化服务(含植保、无人机施药、授粉、田间管理等任意一项)项目,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8分,最高得24分; (1)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若无合同或协议书可提供甲方盖章证明材料和项目履约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台账、轨迹图、作业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需清晰反映关键评审要素并加盖参选机构公章,无证明材料不得分。 |
| 2 | 作业设备 | 26分 | 自有或租赁植保无人机:无人机授粉按100亩/台(因组合不同花期不同期),提供无人机数量能够完全覆盖投标区域,得20分;每增加1台加2分,最多加6分; 注:作业设备需提供证明材料: (1)设备如为自有则需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和设备照片,如为租赁则需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出租方购买发票和设备照片。 (2)证明材料需清晰反映关键评审要素并加盖参选机构公章,无证明材料不得分。 |
| 3 | 作业人员 | 25分 | 1.持证飞手:提供无人机数量能够完全覆盖投标区域,每2台无人机至少配1名具备无人机操作合格证的机手,得15分;每增加1名机手加1分,最多加5分; (1)持证飞手需提供有效的无人机操作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及为该人员购买意外保险的承诺函 (2)技术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具备农业植保、制种生产技术培训相关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为该人员购买意外保险的承诺函 (3)证明材料需清晰反映关键评审要素并加盖参选机构公章,无证明材料不得分,同一人不同证书不重复计算。 |
| 4 | 服务方案 | 25分 | 根据参选机构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实施计划、服务质量与台账管理、作业进度保障措施、作业安全保障措施、人员设备应急保障方案,优秀得20-25分,良好得14-19分,一般得8-13分,差得1-7分。(不提供不得分) |
七、递交资料方式、截止时间、联系人
1、本项目现场递交资料,资料份数:项目报名表1份不胶装、响应文件密封胶装纸质版5份(含正本1本、副本4本)。
2、资料送达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2日9:00(**时间)。
3、资料送达地址:****101会议室。
4、遴选人及联系电话:遴选人:****;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830-****097,177****3310;
5、评选时间:2026年06月12日10:00(**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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